開車撞死一隻狗要告我?


ggtien wrote:
這位樓主發的文不用...(恕刪)


+1 覺得像是釣魚的訴棍

hpmp0000 wrote:
今天早上開車送兒子...(恕刪)


你慘了!
你不知道在台灣,撞死一條狗比撞死一個人還嚴重嗎!?
殺狗的比殺人的判得還重

所以
改快備好行車紀錄,最好要加上附近的監視器影像
先做好自保的準備吧!




誰叫你生活在台灣
hpmp0000 wrote:
今天早上開車送兒子上...(恕刪)


兒子送幼稚園,要記得去取貨回來哦,不然園長會提告的

ggtien wrote:
這位樓主發的文不用太認真回答
看他前一篇就知道了


多謝提醒,差點就上勾了
唔~~樓主印堂發黑 近來官非不斷啊!!

不是拍賣沒取貨 買家想提告,還是開車撞了狗也不處理自顧自的走掉啊!!

BTW 沒事就待在家玩戰一就好!!
撞到的是狗,
所以不算肇事逃逸吧。
肇事逃逸的前提是"致人死傷"呀...
對不起我認真了!
vivian93 wrote:
肇事逃逸的前提是"致人死傷"呀......(恕刪)


大哥 不要亂教阿

台北市警察局網站

1、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就算無人受傷或死亡,未依規定處置者一樣要受罰的
別跟豬打架,得不到好處還會弄的一身臭
vivian93 wrote:
撞到的是狗,所以不...(恕刪)

雖然樓上貼出法規了
還是讓人忍不住酸一下
所以別人撞到你停在路邊的車,沒人受傷,落跑不算肇事逃逸?
開車撞進你家,沒人受傷,落跑不算肇事逃逸?

樓主的案子應該算是肇事逃逸沒錯
當下處理都很好處理,飼主沒綁繩放著到處跑,樓主搞不好還能賺到維修費,也沒什麼太大責任
但肇事逃逸要和解,可能沒賺到還要賠

walter0427 wrote:
大哥 不要亂教阿
台北市警察局網站
1、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就算無人受傷或死亡,未依規定處置者一樣要受罰的


恩,是說沒有刑法上肇事逃逸的刑責問題,
但確實可能會有道交處罰條例的部分,
感謝指正~~
hpmp0000 wrote:
說要告我?
轉頭上車我就開走了
其實你可以反過來告飼主沒有盡到看管的責任,讓狗到處在馬路上亂跑,影響他人行車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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