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系或律師嗎?想問關於保險訴訟的律師費用


華太師 wrote:
的確是律師開出的條...(恕刪)


20%應該是很大尾的

或是他能吵的更多的錢
搞不好這個律師很強,不只告贏保險公司,還能在法庭上演推理劇,自己查出兇手給法官
應該是死亡方式不詳,而非死因不詳,因為死因是死亡的原因,檢察官開相驗屍體證實書,不可能會記載死因不詳,如果死因不確定,就會解剖了,所以應該是死亡方式是意外或自殺不卻定,而記載為不詳。
保險公司看到死亡方式不詳,當然會主張死者是自殺,才能免除理賠責任,那死者家屬或受益人自然會主張是意外墜落。
在後續民事程序中,調地檢署的相驗卷、聲請調查證人、鑑定,這些事項對非法律專業的民眾實在有困難,所以需要有律師的協助。
勝訴後抽20趴算多或少,看個案吧。如果委任事先未收報酬,而以勝訴後抽20趴,或許還低於一個審級的律師費,這也不無可能,所以單以抽20趴,沒有說明這20趴包含什麼費用,也沒有講明求償金額多少,怎麼能確定20趴合不合理呢?
另外,如果是工作場所,自高處墜落,可能還有職災跟勞工安全衛生的問題,這部分也需要去考慮。
最後,個人的疑問是,工作時自高處墜落,如果沒有令人起疑有自殺的因素,為何檢察官跟法醫師相驗後,會在死亡方式記載不詳?畢竟開證明書時,死者家屬在場,如果明顯意外,開成不詳,影響保險理賠,死者家屬絕對會有意見,;而且提起民事後會調卷,傳法醫師來問,檢察官跟法醫師也絕對預料的到,既然如此,還會記載為不詳,這實在讓人有疑問
pinhong wrote:
應該是死亡方式不詳,...(恕刪)


是的,我寫錯了,是死亡方式不詳不是死因,感謝糾正
費用方面問題,親戚在聊的時候沒有說明清楚
所以我也不清楚是否勝訴抽成之前有沒有再收律師費用,所以律師若只有勝訴抽成的話,20%算ok嗎?
死亡方式被寫不詳,據我所知墜樓前跟當下都沒有目擊者
被發現的時候對方已經躺在一樓地上
而法醫當下也無法判斷死亡方式到底是自己墜樓還是意外墜樓
所以死亡方式直接寫不詳
讓保險跟家屬自己去吵
勝訴抽20趴合不合理,就看你們怎麼認為,畢竟收費細節不清楚,實在說不準,但律師是自由競爭市場,如果認為過高,換個律師就好。
其實我寫的疑問就是我認知在民事程序中需要調茶的爭執點,講白話一點,死者死了,是客觀事實,大家沒疑問;檢察官相驗時,一定會找家屬作筆錄,會問說死者身體狀況、經濟情形、病史、有無尋短頃向及有無保險等,作為判斷死亡方式依據。因此,如果死者身體、經濟狀況良好、無精神疾病、事前無吐露輕生頃像,也沒有異常投保紀錄,自然可以作為死亡是因為意外墜落導致的依據。
又死亡方式是檢察官決定的,法醫師只是提供意見供檢察官參考,因此在民事中,法官會因當事人聲請,去調檢察官相驗卷宗,了解相驗經過以及死亡方式計載不詳之原因。
最後呢,請法扶律師,法扶自然會審查申請符不符合法扶要件。但我"個人"(請注意是個人,不是全部,請勿筆戰)想法是收多少錢做多少事,以法扶給律師酬金不到外面一半的行情,是要叫律師做多少事?不過當然也會有認真的法扶律師,這就看個人囉😛
pinhong wrote:
勝訴抽20趴合不合理...(恕刪)

也是,畢竟很多疑點、狀況我也並不清楚
受教了,謝謝你的回答
何董的攝情網站:http://blog.xuite.net/sunway.man/blog
何董~~好久沒來了 wrote:
不想請律師的話,可以...(恕刪)


謝謝你

何董~~好久沒來了 wrote:
不想請律師的話,可以上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去申訴
https://www.foi.org.tw/Article.aspx?Arti=44&Lang=1&Role=1
將申請書寄過去,自然有人會幫你處理,完全免費,評議的結果也是具有法律效益喔...(恕刪)

這是方便小型案件處理
牽涉金額大的千萬不要

因為評議沒有公權力卻有判決效力
它沒有法院權力去傳喚證人調閱不公開資料
以有限資訊下做出來的決定卻有判決效力
如果結果不利於當事人連上訴機會都沒有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這是方便小型案件處理
牽涉金額大的千萬不要
(恕刪)


原來如此,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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