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060656 wrote:大部份人不是上班時...(恕刪) 同我前言所述,我不是在檢討警察的工作方法!只是很單純的在討論對於失物的處理方式。您這裡所指的是遭竊盜~似乎不一樣的!老實說,目前手機等等高端的硬體設備遺失,價值已經不低於機車了...好比你可以找回你的機車一樣~小市民遺失手機錢包等等也會想要找回來的啊!
單眼、單車、單身旅行 wrote:我掉過一隻手機, ...(恕刪) 對!!!你碰到好的員警願意花時間處理!!!不過現在也有很多員警怕碰了你手機還有個資法等等問題...其實警察也難做不過你手機掉了沒把SIM卡停用心臟也蠻大的...我也很希望,警察機關遺失手機時,可以把手機轉給電信局類型的單位處理?明明就是個可以通訊的設備,為什麼還有遺失找不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