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談和解,對方調查我方個資有違法嗎?


vivian93 wrote:
所謂犯罪行為人,是指做了犯罪行為的人,
而不是只被判有罪的人。
所以有沒有刑事判決跟是否為犯罪行為人無關。
車禍肇事本身就是犯罪行為,
所以肇事者本身就是犯罪行為人,
不會因為還沒有刑事判決就改變。...(恕刪)


因為未判決前皆為無罪推定

若判決後無罪

那判決前被調查而流出的個資並無任何保障

此規則應以正式公文書為準則

若是提告被害人有提出正式文書則為合法


感謝大家的建議

我猜友人賠不起可能有幾個因素
1.名下雖有房子,但是貸款買來的,還貸蠻多的。
2.每月薪水除了生活,還要養父母...是月光族,存款個位數。
3.賠償行情約20萬,對方要了100多萬...


先不討論有人的案情、心態、品德

單單討論各資法而論

請問:此狀況有無違反個資法?是或不是呢?

tony white wrote:
第三責任險保了180萬...(恕刪)


奇怪, 都有保第三人了, 這些不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嗎?

他喊100萬, 300萬都無所謂

反正就交給法院判就好了

tony white wrote:
單單討論各資法而論
請問:此狀況有無違反個資法?是或不是呢?




在法務部可以查到它的資料網址的

你覺得個資是誰給它的??
其實遇到這種我會建議直接跟對方說法院見,基本上不要一昧地把責任往身上攬~

尤其這種獅子大開口的,千萬不要傻傻的~
tony white wrote:
感謝大家的建議

我猜友人賠不起可能有幾個因素
1.名下雖有房子,但是貸款買來的,還貸蠻多的。
2.每月薪水除了生活,還要養父母...是月光族,存款個位數。
3.賠償行情約20萬,對方要了100多萬...


先不討論有人的案情、心態、品德

單單討論各資法而論

請問:此狀況有無違反個資法?是或不是呢?

不要理他

直接讓保險公司去談

保險公司有上萬筆範例,一下子就會跟對方談出合理價錢

然後保險公司直接付給他

=========
多說多錯,到時候對方又說什麼恐嚇、精神損失,根本沒完沒了
這時候有第三人責任險就無敵了!!

交給保險公司去應付吧!他講甚麼都不要回他,這社會就是有這種人!喜歡敲詐人家
朋友之前對方要求80萬,保險公司只核准12萬,後來上法院,合解30萬,朋友跟保險各12屋,真的談不攏,了不起被法院罰個5-9萬.
只是要跑幾次法院

zola wrote:
因為未判決前皆為無罪推定


無罪推定是一回事,
調查是另一回事。
不會因為無罪推定就不能調查。
否則警察就不用辦案了。



zola wrote:
若判決後無罪
那判決前被調查而流出的個資並無任何保障


個資法對於個資的蒐集、處理是有一定的規定的,
絕對不是隨便任何人想蒐集都可以的,
但是也不是完全禁止任何人蒐集。
除了一些特種個資以外,
如果蒐集、處理是符合一定的規定及合理的用途,
這並不會違反個資法。



zola wrote:
此規則應以正式公文書為準則
若是提告被害人有提出正式文書則為合法


都已經進入調解了...
這就算是正當的理由了。
就如同你要避免債務人脫產而申請假扣押,
也要先知道對方有哪些資產可以執行後才能去申請假扣押,
這部分是不違反個資法的。

tony white wrote:
單單討論各資法而論
請問:此狀況有無違反個資法?是或不是呢?


前面不是有回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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