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是人如其名!!!您一定是瘋了!按照您的邏輯.....國軍若是戰爭.....武器被敵方摧毀了....阿兵哥自己賠?!反正領18%夠了,武器自己賠是剛好而已?!真的搞不懂您的邏輯~~~~你一定是瘋了 wrote:這很奇怪嗎?今天如果...(恕刪)
有些人的想法很奇怪 人家是執行公務 跟一般私人公司不同好嗎 警察每天在維護治安交通.危險性當然高阿 保障多一點是一定要的(消防.警察 我覺得保障一定要比人多些 因為他們有時面對的是未知的風險)有些人一直在鬥 軍公教VS勞公 兩方對立 我只能說兩邊一定都砍,軍公教也沒爽到.勞工也沒爽到 雙輸 贏的只有那些 政客..錢照領 爽爽過還有資方看政府一直砍 資方相對也想COST DOWN ~
以勞基法來說,要符合退休要件才可自申請退休。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這是要由雇主提出申請。資遣也是要由雇主提出。但是警察屬於公務員,退休規定跟勞工不一樣。公務員繳的是公保,但是公保條例非公務員很少有人去研究故可提供案例的情況很少。影片上人事說不知道這事情指的是家人跟法院去申請監護權,並沒有先跟警察人事說也不需要跟警察人事說。所以警察人事並不知當事人被監護。受傷期間當事人還有領薪,但受法院宣告監護後喪失公務員資格就不能再領薪,所以這段時間領的薪水要還。未符合退休資格不能申請退休。資遣是雇主的權利,受雇人無法申請資遣。只不過受雇人不想再工作問雇主可以資遣受雇人,雇主同意才走資遣流程。如果雇主不同意受雇人無法被資遣。
如果不是家人耐不住性子,去申請了監護權。公務員是鐵飯碗,因公受傷那需要自請退休??受傷後半殘,一樣可以每天去上班啊。回到原單位後,因為沒有戰力就旁邊納涼領乾薪,撐到年資到了自然可以領退休金;只要準時出勤,不在意沒考積沒獎金,笑駡由人,他人也拿你沒皮條。單位內的主管如果看不下去,自然會設法替他辦退休。我在私人公司以前就有位同仁中風了,然後行動不便,走路都要撐拐杖慢慢的踱步,從大門刷卡鐘走到他的辦公室座位,別人不用十分鐘他要花近一個小時才走的到。他也很有耐心,就這樣踱了十來年,順利領到退休金。
cinnamon coffee wrote:你不知道人事單位是...(恕刪) 人事不知道是當事人被法院宣告受監護。因為受監護喪失公務員資格,就沒有薪水,已領薪水要還。病假有半薪但可領多久時間要看法律規定。要看法律規定因公受傷可領多少薪水跟多久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