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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52101314 wrote:
仍然不少人 完全無視公眾場合的規範
也許像新加坡的嚴刑峻法 才是正確的
同意! 但可能嗎?
如果不可能,是甚麼原因?
如果不可能,怎麼做才好?
傲笑憐 wrote:
台灣的媒體真是糟糕,整天說啥最美的風景
讓一些人被洗腦以為台灣人真的有那種東西
我也從不覺得有,常在猶豫要不要破碗破摔?
不過看看論壇上的風向,好像破碗破摔才是正確的。
傲笑憐 wrote:
坐在電腦螢幕後面,每個人都可以毫不猶豫的說:
我這輩子都沒有亂丟過垃圾、開車沒有違規、走路沒有亂穿越馬路
我的道德頂呱呱,500年有聖人興,說的就是我
不必那麼高尚,知過能改就非常好。
銀噹•馬汀 wrote:
殘障停車位我知道沒証不能停!!
親子停車位怎了嗎?
還是以後要出示媽媽手冊在擋風玻璃上?
看來在台灣所有的美意都要有嚴格配套,不然反而是便宜了喜歡占便宜的人,反而破壞美意。
(不過我這說了等於沒說,愛占便宜的人是天下無敵的)
yu1010_a wrote:
不用把自己看到的小...(恕刪)
我也覺得台灣沒有這麼不堪,也覺得善良的人是大多數,或者是絕大多數。但老鼠屎的力量太強大,你知道的,天下無敵!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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