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o wrote:
我想也應該是 (現...(恕刪)
會有這樣的誤解,主要是跟大環境的改變有關。
特別是健保DRGs制度實施後的情況。
簡單的整理一下DRGs制度實施後的影響
過去的健保制度-論量計酬
就是醫院依照民眾接受醫療服務所產生的各項醫療費用,大多可向健保局申請實報實銷。
也就是說不管民眾在醫院住了多久、做了多少的檢查及手術,健保大部份都會給付。
這對於一般民眾來說,就是能夠獲得充分的醫療服務。
(或濫用...
)而對於醫院來說,只要民眾住院越久、檢查越多,醫院能向健保局申請的給付就越多。
自然也就充分做醫療服務,像是精密的檢查、服用昂貴的藥物。
而新的健保制度DRGs-同病同酬
只要是同一種疾病,醫院不論採用何種治療手段、藥物、住院天數,健保就只給醫院同一種給付價格。
而醫院畢竟不是慈善單位,所以醫院為了控制(增加)營收,必然會做因應。
這我想大家對去年的長庚急診室出走潮新聞,多半還有一點印象。
而醫院可能會做出的影響:
一、醫院會篩選病人
畢竟都說同病同酬了,那醫院想當然爾會優先收輕微症狀的病患。
至於複雜症狀的病患? 讓給別間醫院吧。
二、醫院會縮減病患住院天數
由於每一種疾病都有規定標準住院天數,超過那住院天數,病人住越久醫院賠越多。
所以當標準住院天數一到,醫院就會想方設法的讓病患出院。
三、住院手術多改為門診手術
門診手術可以避免院內感染的風險,也可以避免病患超過標準住院天數的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若保戶就是選擇以住院理賠為主的險種,實在幫助不大。
因為住院天數變少了,那自然也就造成理賠機率變低、金額變少。
既然金額不大,那何來保障之說?
充其量只是個安慰獎罷了。
不如購買實支實付險、重大傷病險、一次性理賠防癌險。
有龐大的金額在手,讓保戶自由做運用才是對保戶最好的選擇。
況且我一直覺得保險本來就不該限制太多。
就我個人而言,我希望的保險是超過我所能負擔的一切金額就幫我承擔。
而不是限制還要住院、做特定手術、裝設義乳、骨髓移植,巴拉巴拉B的,才能夠理賠。
我只是想要享受更好的醫療,或是讓家人可以有更完善的醫療照顧很困難嗎?
我只是單純不希望因為經濟的關係,而讓家人選擇退而求其次。
這對我來說就是一種悲哀。
所以才會建議購買一次性理賠的險種。
畢竟我相信金錢可以解決大部分的事情,而不是保單。
保單只是一個可以讓我獲得理賠金的工具,絕非目的。
以上,你參考看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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