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用110報案(110比較不會被吃案)

並要求員警開三聯單等等

反正就是照標準法規流程跑

員警不作為就看有沒有辦法用瀆職反應

十億先拿走五億 wrote:
看身份阿。川普停機...(恕刪)

瓴瓴兒 wrote:
平民老百姓就是賤民啊...(恕刪)

7rabbit7 wrote:
也不能說是小題大做,...(恕刪)

JasonStock wrote:
警察是對的!!
警察...(恕刪)

midnightages wrote:
是的,因為台灣治安比...(恕刪)


謝謝.今天警察先生打給我

說監視器照不到

效率蠻快的

謝謝警察先生



我不是在找碴

因為我覺得

勿以惡小而為之

很多幹話王覺得沒有必要報警

這邏輯真的很好
究竟

d885668 wrote:
很多幹話王覺得沒有必要報警...(恕刪)


大家不是在講幹話! 而是現實就是如此!

警察每天例行公事就辦不完了, 哪有空去找你的後照鏡?!

世上每件事情都有優先順序, 你要是警察,

你覺得你哪來的時間可以放下追緝毒犯 跟處理交通事件的時間

幫某個百姓找他的後照鏡?!
JasonStock wrote:
大家不是在講幹話!...(恕刪)


我上次車子被A到,去了派出所做筆錄...才知道...警察勤務真多(至少年輕的都是)...

無線電一直傳不同訊息來...什麼車子擋到(報警)...有人口角吵架(報警)...

其他像我這種車被撞的鳥事...他們都要先去現場...再請我們去派出所做筆錄...

接下來就是看他們在分配任務..."學長,那個什麼什麼我去處理...""那個誰...你處理這個...."

我還是相信大部分警察們都還是會放心上....就算很小很鳥的事...就是priority問題而已

所以...樓主也說...事實也證明...他們還是有處理
JasonStock wrote:
大家不是在講幹話!...(恕刪)

JasonStock wrote:
大家不是在講幹話!...(恕刪)

d885668 wrote:
我的機車後照鏡被幹走...(恕刪)


記得之前有報過幹走掛在機車上的雨衣...
好像也是有起訴...
mark0826 wrote:
記得之前有報過幹走...(恕刪)

監視器沒拍攝到,你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霉。
記得要停在有監視器的地方。
請記得財不露白。雨衣是你的財產,要收好。
不要害人家吃官司。

d885668 wrote:
今天我的機車後照鏡...(恕刪)


照理是要受理

但在警局處理過業務 他們真的很忙

一推四五六 我是能接受

如果我不能接受的 我會魯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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