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趕時間,直接說沒空。有時間就陪他玩,我遇過要回屏東,那就陪他去買票,然後看他上車,最好直達車中途不停靠,他真的要回家我也幫到他,不過那個人上車後臉色難看,八成是假的,有本事就到屏東車站再騙一次回台北。
我的原則是,你敢厚著臉皮跟我要,如果要的不多,我就會給,之前碰到一個小女孩,大概十六七歲,穿著邋遢,跟我說可不可以給他五十塊,他肚子很餓,我看了他一下,給他一百,然後就離開,也碰過那種牽著機車說沒錢加油,要五十,我也不考慮就給他,在美國這種事情更多,在MALL門口抽菸,或是downtown常遇到有人問可以不可給他錢,我都三塊五塊美金的給,我是覺得,管你真假還是騙,就算是騙,你狀況已經糟到要出來這要幾十一百的跟人要,那我也不想去想你到底是真的假的,我身上有零錢我就會給。
這種路邊要小錢的應已行之有年了它的概念是因為一二十元大家比較會給假如一天20人給10元一個月就有六千20人給20元一個月就有一萬二這樣一年有十幾萬積少成多台北人多,每一批出站走出一批潛在客戶這樣的事,不在金額對我們是不是小錢大錢是我們的十元是在鼓勵這種不誠實不勞而獲的行為想想有多少人日夜工作也才領二萬多所以我的做法 也會建議找警察局那麼 是否真的需要幫助 真相就大白
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所以,真的有需要,幾十元,我會幫但是、可是、絕大多數都是『騙』子,我會幫忙找警察不要幫、不可幫,一個給50 100,找10個就有500 1000 20個就有 1000 2000只會讓『騙子』越來越多,最後,真的有需要的人得不到幫忙,這些騙子反而可能競爭激烈,由騙變偷、由偷變搶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幫他找警察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