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忘了帶錢會被告嗎,想回去拿錢,理論上可以被告嗎


丫米仔 wrote:
15年前我在加油站...(恕刪)
押證件當事人若去掛失重辦,應該就沒用了
就看對方是想吃霸王餐 還是無意的
有人真的就是忘了帶錢 或是錢包不見了
不能因為這樣就告人家
押證件也不穩當 可能是假證件
押手機也可以, 不過要確定功能正常而且還有價值

不過我點餐前 都習慣先檢查錢包
以免吃完沒錢付的窘境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faxio wrote:
就看對方是想吃霸王...(恕刪)
我是當感覺肚子餓了想吃東西時,習慣性的先數數口袋有多少錢,再決定要吃甚麼。從來不會發生錢不夠的事。
有些老板有佛心,不會告,只用拳頭問候你。
靈異大王 wrote:
昨天碰到一個客人因為...(恕刪)

湊個熱鬧 wrote:
押證件當事人若去掛...(恕刪)


重辦身分證要200元,機車加個油也才100出頭,就是會有人不想來贖回去,
害我們工讀生要自掏腰包賠錢。
1. [告]跟[告成]跟[告贏] 是三件完全不相干的層次, 但有一才有二有三
2. 任何人都可以告任何事
3. 只看你的標題, 大概不可能告得成, 因為應該無法證明犯罪的故意
靈異大王 wrote:
昨天碰到一個客人因...(恕刪)

如果壓手錶,再去拿錢回來付。我戴的是 Omega 海馬,老闆應該會通融吧?

White bear wrote:
如果壓手錶,再去拿錢...(恕刪)



我不收

萬一客人回來說我把它刮花了





此時最聰明的店家是
電話借客人
打電話請朋友或家人過來買單
或是也可以請派出所借急難小額救助金
當事人要還派出所的。
貓貓籠九 wrote:
我不收萬一客人回來說...(恕刪)


醜蛋才需要這樣做

像我們這種長的帥帥的

人家根本還打包請我們。

靠邊滾 wrote:
(恕刪)


別再問了!

大王的內文就是說~我是迷糊蛋!
請放過我~


大王請賜死!


(一件事有人會出糗,別急著笑那個出糗的~)

有人按鈴申告
法官我要告他

法官:你要告他捨摸?
背信?!累犯提報重大情節流氓懲治盜匪?

不~

三鮮

三寶和三鮮都要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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