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 ciprino wrote:說不定哦不過他要等管妹有空教他怎麼吉還有得等咧 ^++^ 應該可以去王瑞德的臉書,他有教人如何提告。好像是所有證據要準備三份一份報案用,一份檢察官,一份自己。去自己轄區派出所報案,如果警方不受理,可以記下當時時間與該員警的姓名和編號,去檢舉該員警,通常走到這地步,就會受理了。公然污辱罪這個罪名,成功率最高,成功後再附帶民事求償。以上是看電視聽王瑞德說的,我也有去他的臉書找那篇,沒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