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KE-SEIKO wrote:女方可以跑呀 可以不要這男的但是 一個女的 被打兩年還不知道要閃人 ??而且 你說的 新郎在交往兩年期間多次痛毆女方,打成憂鬱症這消息 從何而來 ??現在 攤在陽光下的證據是 女的跟男主角的姊夫 上了床這是事實 +1高額聘金、買房給女方,影片都是實在證據被打只有嘴砲,除非拿出驗傷證明,否則法律講究的是證據被打成這樣還要嫁,實在不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