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包包怎會違反著作權?

愛爾羅西 wrote:
通常都是台灣代理商檢(恕刪)


是阿,拍賣給的的文件中

檢舉人就是台灣代理商
細妹仔 wrote:
看來著作權的問題,越(恕刪)



我是覺得有點怪

稱違反著作權刊登物品抄襲有著作權之文字或圖片

著作權只限制在如:音樂CD、視聽DVD、書籍、電腦程式等…

包包這東西又不在著作權裡...

我是覺得應該是用錯了
王小喵愛喝咖啡 wrote:
你要不要把包包照片放(恕刪)


呃...這樣會不會等等又被代理商挖出來

我又被01檢舉...
程伯老師 wrote:
很多品牌代理商 收入(恕刪)



他向拍賣提出的所有要素中

只有提2.1項,項目中並沒有仿冒的問題

真品平行輸入
iamaminimalist wrote:
真品平行輸入(恕刪)


你這個也沒有衝突,我不是很確定你引用這段原意是什麼

我想本身販售真品平行輸入並不是問題

分享一下:104年度民著訴字第33號,這案件相當有名

這拍賣給我的主旨是違反著作權,我想爭議點是在這邊

商品本身權利耗盡原則在平行輸入的「真品本身」仍然會有適用,是沒問題可以賣

我賣這個商品,網頁上如引用代理商的照片違法、引用代理商的文字違法
我照片自己拍、文字自己打,整個只有標題打xxx(英文)什麼包,內文也就規格介紹

因此我認定上拍賣下給我的內容代理商引用的著作權是有誤的
即便是涉及商標法也不可能

至於拍賣平台呢?我大概講30分鐘吧,結論就是...

代理商給著作權登記文件、挑一個接近的檢舉項目給拍賣,拍賣看到了
直接下架,有問題請跟代理商洽詢,不然就簽那個沒有違反著作權聲明附上身分證
給拍賣然後再給代理商,我又沒違法為什麼要給個資跟簽署文件?
其實....很多轉賣品就算不是名牌包也一樣會遇到啦~

在別人地盤做生意~平台最大尾(例:標題名稱有誤導也一樣給你強制下架)~

著作權的定義....實在太廣了、除非你是專攻著作權的律師、否則根本沒人懂

例>>>台北101大樓
101大樓外型/圖片/名稱、只要用予商業沒授權都不能用、否則在台灣律師信會收不完~
book110 wrote:
其實....很多轉賣(恕刪)


我知道啦,這也沒什麼,就轉其他平台而已、不要賣也可以、不然就ebay

只是怎說...如果真的是我的錯ok沒問題(拿代理商的照片、用代理商的文宣)

若讓我覺得這件事根本不是如此(我只打XXX手拿包,照片自己拍、文字自己打)
PS: 好啦~照片包包本身LOGO有拍到、包包上頭掛的標籤紙有拍到這樣

如果台灣這樣賣東西因而違反商標法、著作權法...齁~那台灣賣家倒光、代理商訴訟賺死...

我就是比較會據理力爭那種型的個性,我只要遇到問題,我會整個栽下去....
我只想找真相出來,好吧...可能有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能比較好過吧

我是還沒動用到公司的商業訴訟法顧,我覺得我的問題很簡單阿,單純找真相
這個智慧財產權的領域(我說我遇到的問題)也應該沒那麼困難案例翻一翻就差不多知道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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