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妹仔 wrote:看來著作權的問題,越(恕刪) 我是覺得有點怪稱違反著作權刊登物品抄襲有著作權之文字或圖片著作權只限制在如:音樂CD、視聽DVD、書籍、電腦程式等…包包這東西又不在著作權裡...我是覺得應該是用錯了
iamaminimalist wrote:真品平行輸入(恕刪) 你這個也沒有衝突,我不是很確定你引用這段原意是什麼我想本身販售真品平行輸入並不是問題分享一下:104年度民著訴字第33號,這案件相當有名這拍賣給我的主旨是違反著作權,我想爭議點是在這邊商品本身權利耗盡原則在平行輸入的「真品本身」仍然會有適用,是沒問題可以賣我賣這個商品,網頁上如引用代理商的照片違法、引用代理商的文字違法我照片自己拍、文字自己打,整個只有標題打xxx(英文)什麼包,內文也就規格介紹因此我認定上拍賣下給我的內容代理商引用的著作權是有誤的即便是涉及商標法也不可能至於拍賣平台呢?我大概講30分鐘吧,結論就是...代理商給著作權登記文件、挑一個接近的檢舉項目給拍賣,拍賣看到了直接下架,有問題請跟代理商洽詢,不然就簽那個沒有違反著作權聲明附上身分證給拍賣然後再給代理商,我又沒違法為什麼要給個資跟簽署文件?
其實....很多轉賣品就算不是名牌包也一樣會遇到啦~在別人地盤做生意~平台最大尾(例:標題名稱有誤導也一樣給你強制下架)~著作權的定義....實在太廣了、除非你是專攻著作權的律師、否則根本沒人懂例>>>台北101大樓101大樓外型/圖片/名稱、只要用予商業沒授權都不能用、否則在台灣律師信會收不完~
book110 wrote:其實....很多轉賣(恕刪) 我知道啦,這也沒什麼,就轉其他平台而已、不要賣也可以、不然就ebay只是怎說...如果真的是我的錯ok沒問題(拿代理商的照片、用代理商的文宣)若讓我覺得這件事根本不是如此(我只打XXX手拿包,照片自己拍、文字自己打)PS: 好啦~照片包包本身LOGO有拍到、包包上頭掛的標籤紙有拍到這樣如果台灣這樣賣東西因而違反商標法、著作權法...齁~那台灣賣家倒光、代理商訴訟賺死...我就是比較會據理力爭那種型的個性,我只要遇到問題,我會整個栽下去....我只想找真相出來,好吧...可能有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能比較好過吧我是還沒動用到公司的商業訴訟法顧,我覺得我的問題很簡單阿,單純找真相這個智慧財產權的領域(我說我遇到的問題)也應該沒那麼困難案例翻一翻就差不多知道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