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氣文文 wrote:哦哦因為警察建議我直(恕刪) 先調解中間可以去保險公司拿賠償後提告上一頁就講過了請警察查對方的保險公司是哪一家(不是自己投保的)帶上報案三聯單蒐集費用資料拿去看對方的保險公司願意陪多少?千萬不要認為會賠很多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
霸氣文文 wrote:謝謝各位大師的解釋我(恕刪) 構成要件的問題,除非你能證明對方是"故意"撞你,意圖使你被遊覽車輾死,否則不可能成立.....輕傷的交通事故,基本都會先走調解,對方都不出席才會上法院;但遇到名下無財產、爛命一條的無賴,也是拿他沒皮條建議強制險部分先申請吧車在路上跑,該保的保險 (第三人、駕駛、乘客險等等) 不要少....
看病記得拿計程車收據.也不用真的搭,只有你辦法拿的到!!!我剛申請過強制險理賠所以要澄清一下,現在已經不需要計程車收據了保險公司會按照你看病醫院到你家的距離,來自動換算車資根據強制險規定,每一案件可申請的交通補助上限為2萬元,申請期限為兩年不過,建議你可以在確認一下要申請理賠的保險公司,看看他們對於交通補助這部分的規定如何查對方的保險公司?可以打給自己的保險公司,只要你有報案,就可以查的到對方的保險公司你若和對方和解後,仍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的喔~~強制險理賠是實支實付~~
刑事:過失傷害民事:強制險賠人身傷害(急救、診療、接送、看護...)其他不包,財物損失、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樓主想要的話,先申請調解,對方有出面再說,都不來就是訴訟,聲請強制執行,看願意花多少心力去追討。
你可以參考我之前上法院的文章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104274我覺得你的精神賠償可能落在1-3萬上下而已吧畢竟你只是皮肉傷另外還能求償醫藥費 財物損失 工作收入損失(以上皆須有證明才得求償)另外肇事逃逸是公訴罪你要告他則是告 過失傷害 然後再附加民事訴訟祝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