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aminimalist wrote:旗楠路(恕刪) 感謝,幸好那邊我不常走,不過這個檢舉的人也真奇怪,如果檢舉人是機車族的話,難道他不會體諒一下跟他一樣騎機車的機車族嗎?如果檢舉人是開汽車的話,機車走右邊,不是可以減少他自己的汽車跟機車在混合車道爭道的危險嗎?所以不管檢舉人是騎機車或開車,應該都沒道理檢舉啊,況且機車騎右邊又不會造成其他用路人或行人的危險,他到底是在檢舉什麼呢?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感謝,幸好那邊我不常(恕刪) 基本上省道上面兩線道都是這樣狀況所以大家自己小心而且也要小心右側超車右側超車不管汽車或機車都是禁止的騎路肩罰600,右側超車罰1200 真不知道該怎麼騎車了
這種要罰真的罰不完 大部分的機車都會騎那所謂的路肩 我相信那所謂的檢舉達人平常騎機車也是騎那 檢舉這種真的不知道想啥 如果是闖紅燈之類的被檢舉沒話說這種真的就是出來檢舉發洩心情的真的最後搞到機車都騎到那混合道 我想一堆開車的會瘋掉 不知道台灣機車數量嗎明明旁邊一道可以騎機車
zanyh wrote:基本上省道上面兩線道(恕刪) 有些公車他直接就在車道上就停下來了卡車也是把馬路當停車場你又不能從右邊超車難道你就只能騎到快車道上去超車嗎真的是莫名其妙如果有路可以騎為什麼我們需要超車呢應該要檢舉的是那些違停在馬路上的車擋住車流的
ikoweia wrote:這種要罰真的罰不完 (恕刪) 結果我今天回家的時候我就真的不知道要騎左邊還右邊所以我直接騎在那白線上真是悲哀我一年繳那麼多稅被這個交通法規搞到連路都不知道怎麼騎了那條路上下班時間車流是非常非常多的就只有中間車道根本就不可能混在一起騎是嫌車禍還不夠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