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ttacker wrote:
這個是後來新的法規啊
不是公司佛心 而是勞基法已經明訂的



是喔...記得往年碰到假日好像沒補假過,窮高興了一下
有放假就是讚
開版的該不會是北投某代工大廠員工吧?
喬大叔 wrote:
有放...(恕刪)
我覺得你是被公司荼毒到傻了。
我們是補放5/3...@@
結果大家都是補放4/30
這是個邪惡的地方, 充斥著資本主義的邪惡因子 還違背了中國人(現在要講台灣人) 的勤儉美德, 惡魔啊 ..
Motor123 wrote:
開版的該不會是北投某代工大廠員工吧?


不是內~

a9875566 wrote:
我覺得你是被公司荼毒(恕刪)


我們公司對假還不錯啦~

一進公司就有10天

我到今年年假20好幾天了

其實沒差這麼一天

爽度的問題
有假可放就是爽
dove wrote:
今天看到公告

今年5/1 勞動節星期六

公司竟然公告 4/30補假一天

我看人事行政局是沒補假的

佛心~ 爽~


我剛剛去看了人事行政局耶
我公司是照人事行政局放的
哭哭.....沒有補放
妳公司真好.....羨慕
輕舞飛揚01 wrote:
我剛剛去看了人事行政(恕刪)


我之前也是查了一下人事行政局的行事曆

但是呢...剛剛在查了一下發現

公司是要給予補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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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節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遇例假或休息日者,應予補休。 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例假及休假等事宜,應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之。 勞雇雙方倘約定例假為星期日者,勞動節遇星期日則應補假一日。 惟倘勞雇雙方約定係將勞動節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放假,則尚無補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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