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89515058 wrote:
其實標題不知道怎麼下
事情是這樣子的!
小弟在幾年前買了預售屋,當時由於全部的頭期款項都是我出的
所以房屋登記人就直接登記在我名下
今年底要交屋了目前也打算貸款8成而且也是由小弟支出
於是跟老婆談好 裝潢費用還是由我支出 但是希望老婆幫忙支出家具的部分
同時也談好以後房貸由小弟支出,希望老婆幫忙支出管理費以及水電瓦斯費
但這時老婆忽然說出她有幫忙支出管理費及水電瓦斯費
希望房子更名為夫妻共同持有
因為她怕說離婚之後她的付出會一無所有(家具費及管理費跟水電瓦斯費)
但我一聽了之後其實很不高興
為了這一間房子我已經把我存了很久的錢都花光了(頭期款+裝潢費大約5,600萬)
而老婆只有出個家具費大約30,40萬就想要我跟她一起共同持有
怎麼看對我都很不公平,而且 我查了一下婚後購買的房子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怎麼看她根本都沒吃虧阿
,現在家人也一直勸我不要更改
我自己真的也不想改,但是一直被老婆情緒嘞所一直說對她沒保障
我心裡想說這一間房子你本來就沒出錢了....要什麼保障....改共同對我才沒保障吧...
萬一離婚了這間房子你有一半的持有權..對我才沒保障吧...
感覺她就是要佔領所有好處阿....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待這間事情,如果是你的話會怎麼做??
會照我老婆說的改共同嗎??(我是真的不想)
還是會硬起來跟她就是不要

怎麼聽起來怪怪的

既然樓主的認知是共同財產離婚要分一半,登不登記共有的差別是?

聽起來像是您知道離婚是婚後取得的要分,
但是在婚姻存續期間,不論婚前或是婚後取得的,您都隨時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賣掉房子,處分您的財產,甚或隱匿…

而您夫人的堅持是怕將來離婚她是有可能什麼都拿不到的…

看來你們對彼此都不信任啊
還是你們結婚時約定了其它財產制
e89515058
婚後是共同財產沒錯,但如果打官司我可以證明大部分的房屋支出都是我出的我想這樣我應該可以得到比較多的部分,但如果是共同持有可能就真的一人拿一半我的認知是這樣
e89515058 wrote:
而老婆只有出個家具費大約30,40萬就想要我跟她一起共同持有


三.四十萬
你還給她
跟她說甭談了
要離現在就可以離了
有房有車有錢
還怕再找不到女人嗎
拿出男人的氣魄吧
你都知道婚後財產屬共有,
怎麼還在糾結登記在誰名下?
就直接登記在她名下!

我覺得你們夫妻之間的問題不在房子要登記在誰名下,應該解決的是彼此對家庭的定義有沒有共識!

回原生家庭討論你們夫妻房子登記問題?
你確定你在解決問題還是製造問題?
e89515058
您說的沒錯!一開始我以為夫妻應該互相,沒想到我老婆忽然說出房子是我的為什麼她還要付水電瓦斯費,讓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我付出一切買了房子沒想到她只在乎房子是登記在我名下
夫妻財產共有
是在離婚時.無法舉證是誰出資的情況下~ (比如雙方收入都存入共同帳戶.已無法舉證誰出多少)
才是判定各人取半離婚收場
要不然一方坐吃山空都不付出~還能拿到一半
天底下哪有那麼便宜的事
A辣愛怕跑
離婚判一人一半.大多是財產共有的情況.無法舉證是誰貢獻的.舉個例好了.市場賣菜賣豬肉的.進貨出貨大多是現金鈔票交易.沒有銀行紀錄.夫妻的金錢混著使用.就無法辨認誰貢獻的
A辣愛怕跑
上法院講法律~當然是憑單據為主.不可能什麼都不去釐清而直接判一人一半的啦~
你選的老婆 我怕麻煩

說登記她名字一半

另一半是我哥

她說這樣觀感不好

反正以後要跑什麼她去跑


名字可以分幾分之幾持有

你20分之19

她20分之1

看她要不要,你應該沒差吧

只是要辦個東西

要二人證件 純個人覺得麻煩
等那一天,利益不是人的主要目的,那麼我才會被別人說服....................
e89515058 wrote:
其實標題不知道怎麼下(恕刪)


好險我婚前就有財產了
究竟
一青二白 wrote:
不是心胸大小問題女人(恕刪)

這要怎麼說呢?......當一個男人財富的能力不只是一間房子時......送一間房子給女人時得到的回答是......她要的不是你的房子......是你的心你的人你的承諾

男人除了財富多寡還有大方程度差異,關係到女人計不計較一間貸款房子有沒有掛一半名
bbchen07
被騙了人財兩空還能無怨無尤。我就服u
A博
趁早被騙不就還能再賺再換老婆[真心不騙]
登記自己名字是對的!感情是多變的,很多男人錢跟財產都給老婆,結果感情一有變化男人變的什麼都沒有,還被淨身出戶,經濟跟財產權都要主導在自己手上!只要有錢老婆再找就有!就算沒老婆也能有錢過生活!
抓狂阿 取到貪錢女人

那個當兵職業軍人不適整包交給太座 房子薪水包管

最後不也是離婚收場 一樣是軍人一個
以後改口 請每月繳房租 再踏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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