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牙爆料「黑人陳建州」性騷 聯盟暫無回應

tony333324 wrote:
幫助維護當事人, 是可以做認罪協商的處理, 不一定要恐嚇另一方, 對吧!

這就是我覺得奇怪的地方
通篇聲明認為大牙說法毫無根據
尤其是最後一段,有藉律師身份來達到恐嚇目的之嫌,希望大牙就此停住
但最後如果大牙說法是真的(目前看來好像有其他人有相同經驗)
律師的這個聲明,難道沒有未經查證就接受委任並讓大牙身受恐嚇的責任嗎?
tony333324 wrote:
我只想知道律師在明知道當事人是犯罪者的狀況下, 不勸他認罪協商, 反而浪費相關法律資源.....這算甚麼?

律師的角色,
如果認罪協商最有利,
他應該勸當事人認罪協商.
如果不是,
他要找到對當事人最有利的路.
律師不是正義.........
隨便你叫 wrote:
難道沒有未經查證就接受委任並讓大牙身受恐嚇的責任嗎?

還要擔這個責任,
律師都別當了.

通篇聲明認為大牙說法毫無根據

這是當事人的說法,
律師照搬上而已........
請問:
如若律師公然說謊, 要怎麼辦?

如果黑人確實性侵未遂, 如大牙所述, 黑人委託律師時全然告知律師知情, 而律師依然發出這樣子的宣言.
那代表律師知情, 但是說謊, 並且意圖恐嚇.

面對這樣子的狀況, 律師已然不是一個法律諮詢的工具, 律師已然不是一個上法庭的委託代理人, 而是一個知情的加害者.

那麼, 我們能否PO出來公開一下, 讓大眾知情討論?
隨便你叫 wrote:
好奇問一下懂法律的人...(恕刪)
律師是收了錢的合法圍事,當然要為他委託人作悵,律師心中是沒有正義公理,只有錢而已,通常也都是惡人才請律師,比照黑社會裡老大要小弟去討債啦,打人拉,圍事啦,那都是非法的.就算女方有實證,有證人,有照片一刀斃命,律師也是沒責任沒事啊,就算輸了也要收一半,周星馳的威龍闖天關的訟狀師,就是以古諷今的最佳電影.
點一首范瑋琪的....寶貝我們不要哭....給大牙
tony333324 wrote:
請問:
如若律師公然說謊, 要怎麼辦?

如果黑人確實性侵未遂, 如大牙所述, 黑人委託律師時全然告知律師知情, 而律師依然發出這樣子的宣言.
那代表律師知情, 但是說謊, 並且意圖恐嚇.

面對這樣子的狀況, 律師已然不是一個法律諮詢的工具, 律師已然不是一個上法庭的委託代理人, 而是一個知情的加害者.

那麼, 我們能否PO出來公開一下, 讓大眾知情討論?

先聲明我是吃瓜的群眾,
對於大牙跟黑人之間的事情,我沒有其他意見。
反正真相總會水落石出。


不過你所謂的恐嚇,
如果是指你在10樓PO文所提到的"本律師將依當事人委託,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這段文字的話,

恐嚇這個罪名應該不會成立,
畢竟追究法律責任(如果有責任的話)並不算恐嚇,


就好像你看到有人虐狗,
而你跟那個人說~~你如果再虐狗的話,我就要收集證據告你。

對方如果說你恐嚇的話,檢察官應該是不會受理的。

除非你跟對方說~~如果你再虐狗的話,我就殺你。
這才有恐嚇的可能。

tony333324 wrote:
周宜霈女士之指控毫無根據 、全屬虛偽不實。當事人行事坦蕩,如有行為缺失絕對願意積極面對, 但若有不實指控,無端耗費社會大眾視聽及媒體資源,實為不妥。本律師將依當事人委託,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題外話

假日,在自家裸體,忘了拉窗廉
結果被室外的女士看到了
這樣算性騷嗎?
人生五十年,與天地長久相較,如夢又似幻;一度得生者,豈有不滅者乎
貓貓籠九
不算
GladyGO wrote:
https://www...(恕刪)


就是一堆一天到晚在蹭熱度的..

1. 就隨口說說誣陷就好,不用具體的證據..
2. 若是說錯,就哭天嗆地的道歉,但是被誣陷的的人已經身敗名裂了..

以後啊,最好是全國"男女分班",不要交流和談話,大家都無事..
隨便你叫 wrote:
律師的這個聲明,難道沒有未經查證就接受委任並讓大牙身受恐嚇的責任嗎?

如有不實,循正當法律途徑處理,是合法的,所以不能說是恐嚇

因為循正當法律途徑處理如算恐嚇,那若有人受到不實指控,不就都不能講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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