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沒收手機後還偷看學生紀錄?

孫文先生曾說有兩種人沒有自由

一種是軍人

另一種就是學生

憲法可以保障你的基本人權但不保障你完全的自由


再回到原先的問題

根據陳述我個人也可以認為似乎教官是當面要求調查該員手機的內容

而不是所謂的偷看?

要不然我覺得你的手機有問題是手機會爆炸嗎?

當然是指手機內可能存在不良或違法違規的內容存在

所以才要沒入手機檢閱內容不是?


至於教官有無調查權就再說
mark0826
教官或師長有權查看學生手機內容,僅限在特殊情況下,例如有立即的危險,之前看過的案例是懷疑學生手機有偷拍私密照的照片,而且還要有其他教職員或學生會代表的陪同,不是一句話手機交出來就有權查看了。
mark0826
這跟警察攔檢路人要查看背包類似,警察絕對有調查權,但也不是一句無來由懷疑你包裏疑似有可疑物品就可以強制搜查,是會被告的
沒收就算了,查看就不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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