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可以騎樓留下行人空間,就可以酌予開放停車? 這意思是?

從前講了半天的機車退出人行道

結果交通部長現在說可以?!

那罵了半天的行人地獄是講好玩的喔

難怪之前去三重不要說機車

一堆轎車都停在騎樓的

當時看到都匪夷所思

看來台灣就繼續被外國笑行人地獄下去吧
騎樓
是一個相互妥協的產物
一般建築物只能蓋到所屬土地的60%左右吧, 我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所以騎樓就是一樓土地給你們走, 但是上面的空間我可以使用.
你要說是屋主的, 是啦
但是屋主不能霸佔, 多少雙北用一樓做店面的小攤販, 都退出騎樓, 把騎樓還給行人了

要是把台灣的建築法規執行, 那2樓凸出來的都不能蓋, 房屋使用面積會小很多唷.
自古以來不都是在停車

為何不能停

明明有繳稅

現在隨便就劃紅線 有交代 有做事

一堆機車 應該去停哪?

這交通部 腦袋 只會畫紅線

果然官都不騎車 不知騎車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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