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得 wrote:
從醫院出發的救護車,...(恕刪)
typetin wrote:
所以說,救護車司機不要自大到以為可以勇闖紅燈了。
自己的命自己顧。
看完這個新聞
請自行斟酌
鳴笛載病患闖紅燈!救護車撞死酒駕無照騎士
記者陳苾暐/綜合報導 2023年11月22日
[NOWnews今日新聞] 台中市一名湯姓民間救護車司機,去年6月間執勤行經北屯區一處路口時,因闖紅燈撞上綠燈直行的田姓機車騎士,導致其肝臟破裂傷重不治,案經審理,法院認定救護車雖有鳴笛、閃光,但通過路口時未充分注意綠燈車輛動態,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湯男2月,得易科6萬元。
據了解,湯男去年6月6日晚間,載運病患沿北屯區松竹路3段往敦北路行駛,但經過后庄路交岔路口時,因闖紅燈與綠燈直行的田姓男子發生碰撞,造成田男受有肝臟撕裂傷、內出血等情形,送醫搶救宣告不治;事後田男家屬認為,田男未能及時避讓救護車,是因為他當時已行駛至中央分隔島,且救護車通過紅燈時也應減速並注意周遭行車安全,故憤而提出告訴。
法院調查後發現,田男駕照遭到吊銷,且有酒精反應,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其為肇事主因,至於湯男則是未注意綠燈通行車輛,為肇事次因,雖湯男坦承犯行,但雙方對於和解金額差距過大無法達成共識,因此依過失致死判處2個月,全案可上訴。
************************************************************************************
救護車的路權是相對優先
不是絕對優先
pc8801 wrote:
其實應該是要先連絡警方派遣警車先行開路才對
只有警車值勤才有法有據
恐怕結果還是一樣
台中警車未禮讓行人 駕駛遭懲處
2023/5/19 15:54(5/20 16: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9日電)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台中市警察局取締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案件,但民眾日前行經建國北路時,有警車未依規定禮讓,第三警分局調查後,依法開罰,駕車員警予以懲處。
台中市去年底發生公車撞死走在行人穿越道母子交通意外,日前台南市也發生3歲女童在斑馬線上遭撞身亡,各界關注行人權益。警政署「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自5月1日起規劃執法專案勤務,希望終結行人地獄。
以交通安全為訴求的YouTuber「王男」日前行經台中市南區建國北路,走在行人穿越道時,一輛警車呼嘯而過,未依規定禮讓行人,王男將這段影片放上「王男の交通日常」頻道,影片中,王男還以汽笛警告警車並向警方檢舉。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告訴中央社記者,經檢視畫面,確定為分局警備隊所屬車輛,員警在勤務中駕駛警用巡邏車途經案發地點,未依規定禮讓行人確有疏失,依規定就違規行為開罰,並對駕車員警予以行政懲處。
依據警政署規定,倘若汽車前懸進入行穿線,未保持3公尺距離,即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停讓行人加以舉發。(編輯:謝雅竹)11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