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官搶走機位 東沙士兵躲廁所~~~~~

Dennis pan II wrote:
說不定一上機就馬上躲...(恕刪)



长官临时有事,不代表就是長官施壓的
把機位取消是機組的事,別隨便就牽扯到長官

但是小兵偷藏廁所就是不對,不可以前過當作是後過的因
總不能說因為我旁邊同事放屁太臭,所以我把他殺了?

Dennis pan II wrote:
在部隊你是長官我聽你的OK~但出了營你我都是平等~
誰管你肩上是梅花還是星星啊~??
我是要回家我幹嘛讓機位給你
...(恕刪)


若是軍包機..
第一是免錢..
第二是照軍階排..
第三是第一次返台優先..
第四是有認識的先..

我以前是這樣..不知現在是不是..

補充一下有沒有機位是軍方單位排不是航空公司排..
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比你還疼你的老婆,那你就離麻煩不遠了。


sanfel wrote:
1.他是士官不是兵2...(恕刪)


小兵(指士官跟一般兵)
且是新聞說的~~
但以我哥的見解~士官跟兵一樣都是差遣的~~~
因為他曾是中尉~~~軍官看士官跟兵都是一樣的
結論
樓主還沒當過兵
所以才會對這新聞反應這麼大
當兵本來就有黑暗的一面了

不要說長官

連學長 也可以先選坐船期牙!!
外島回台灣都是軍方包機!!除非你是自己買機票的!!那沒有理由拉你機位!!
所以決定權在軍方,不是民航業者!!!

我以前在金門,負責差假業務!!
雖然包機是民航業者的飛機,但是座位是軍方差假排的,也就是我一個小兵!!

拉機位這種情形常常有,不過都要上飛機了才拉位子!!
應該是這位長官有急事回台灣,不論公或私事!!
這是不常有,通常前一天就會確認!!

優先順序如上一位網友說的

第一是免錢..
第二是公假先排
第三是照軍階排..
第四是第一次返台優先..
第五是有認識的先..

對不起,只要你還是軍人!!
不管是營內還是營外!!
那顆梅花還是比你的三凹來的有用,你還是得聽他的!!
除非你想被叛軍法!!

你也可以回台灣後招開記者會,說你被迫害!!
當你回東沙島,那位長官可以用正常管道,正常操練
讓你每天過得很精實!!

有當過兵的人都知道部隊很難照表操課!!
但一照表操課,就是操死人了!!讓你吃飯拿不起筷子,看到床只想睡覺!!

當兵主要是人和!!
跟大家關係好,什麼都沒關係!!
跟大家關係不好,什麼都有關係!!

重點是這位士官是負責運輸業務,每天都在機場跟民航的機組人員混!!大家很熟沒錯!!
但是今天他如果不把你舉報出來!!讓你偷溜回台灣!哪天有人追究此一事件!!
民航的機組人員算是協助逃兵,也是會被判刑的!!

偷溜上飛機 空軍中士緩起訴
更新日期:2008/07/14 19:30
空軍一名派駐東沙群島的謝姓中士,負責軍用C-130運輸機地勤作業,這名中士為了趕回高雄,去年十二月間,竟然利用職務之便,溜上飛機,由於班機已經沒有座位,謝姓中士異想天開的躲在廁所裡面,結果被空服員發現報警,高雄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謝姓中士沒有前科,因此,依違反民用航空法予以緩起訴,但,裁罰他必須寫悔過書,並且向〔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高雄分會〕繳交2萬元罰鍰。
(溫蘭魁報導)

起訴書中指出,27歲的謝姓中士是空軍聯隊派駐東沙群島的現役軍人,負責軍用C-130運輸機與立榮航空公司簽約包機的貨物及人員載運、登機證開立和艙單人員核對等工作。去年12月6號,謝姓中士明知從東沙飛往高雄的立榮航空班機已經客滿,沒有多餘座位可以搭乘,竟然利用職務方便,趁這班班機上面人員不注意時,侵入班機,並藏匿在飛機上面的廁所內,直到飛機起飛後,才被空服員發現,等班機降落高雄機場時,報警依違反民用航空法送辦。

承辦檢察官認為,謝姓中士是一時失慮犯行,且犯罪情節輕微,加上他犯案後深表悔悟,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但是,裁罰他必須書寫悔過書以及向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高雄分會繳納2萬元罰鍰,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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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當過兵
也該有點思考能力吧
別隨著爛媒起舞
怎麼蘋果是寫官員???

到底是官員還是長官???

天兵志願役中士..........



就算改募兵制

水準真的會提高嗎
基本上這樣擅離營區,應該要用軍法處罰吧
他應該是志願役的士官,還這樣偷跑
該不會是跟別人打賭吧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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