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會提告嗎?(與家人間的債務)

我建議您至少要發出存證信函,並積極考慮提起訴訟。這不僅是為了取回金錢,更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和公平正義。
您可以告訴自己,提起訴訟並不是要與家人決裂,而是為了釐清責任、維護公平。這也是為了避免日後更大的紛爭。您可以盡力與A溝通,但若溝通無效,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也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
沒能給甚麼建議

但我傾向先撕破臉
為啥 因為我老婆他們家就有類似的事
過程不詳述
我講結果就好

錢都被某一個兄弟拿走
其他兄弟姊妹一毛錢都沒有
然後家裡還是四分五裂死不相往來

我們結婚時也是說有A就沒B
當年拿到錢的那位長輩
後來有來參加婚禮
還跑到我的面前(我對他們來說是外國人)
炫耀他們買新車住在有錢人區
連我這外人都看不下去都快吐了......
家人之間有金錢糾紛真的很難處理,盡量還是以能和解協商為主,要搞到官司上其實浪費時間跟金錢
Eyevans7285 wrote:
現在每個月還有費用要支出,一直累積下去也不是辦法。
A沒明說,只說反對我拿錢來補墊支,她認為那是我身為長子的責任(我臆測是她想拿這筆錢來逼迫我同意對她有利的遺產劃分,她之前主張我比較有錢所以她需要分比較多)
但我這邊立場是認為這是兩件事,欠債還錢,遺產平分便可,(因為共同持有會變成我不賣會導致她的不好賣,因為A未婚未生 傾向在死以前好好享受的人生觀,若她要賣我便會申請分割)她也認為我影響她的人生。

認同你的想法

兄弟姊妹明算帳
會溝通會撕破臉
但必不得已不會上法院

偶要是A或B
應該會要求該付的款項結清後遺產一併處理
然後資產分割分配完成(而不是共同持有)

因為資產分割完成後
資產還是可以共同租賃出去
(如果兄弟姊妹齊心的話)
Eyevans7285
你覺得能齊心嗎?可以的話就不會幾十萬都要賴了。
風中之塵 wrote:
Eyevan...(恕刪)


唉,我錯了,不該問一群X的

這傢伙好有趣,先是亂七八糟亂回文,被打臉後見笑轉生氣把我加入黑名單,我沒加你就很客氣了欸。
Eyevans7285 wrote:
小弟這幾年經濟父母離...(恕刪)

我的看法是上法院之前,
可以先考慮下面兩種做法可不可行?
如果真的沒辦法的話,
上法院是最後一步。


1.
既然父母都不在了,
親族間有沒有比較公正明事理,而且也比較熟悉的長輩可以主持公道?

如果有的話,
是不是可以請該長輩出面找你們大家坐下來談一談?


2.
調解,
調解分成兩種,
第一種是法院的調解,
另一種則是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的調解,

我指的調解是第2種調解委員會的方式,
先採取不經過法院的調解方式試試看,

如果不行的話,
再考慮是否要走司法程序?

不過就算走司法程序,
法官可能還是會先請你們姐弟在法院的架構下先調解看看,

如果你站得住腳的話,
到時說不定你姊姊在面對司法的壓力下,
或許就會接受調解,
而你們姐弟或許也可以得到一個比較公平的處理方式。
Eyevans7285 wrote:
小弟這幾年經濟父母離世跟初為人父 感觸頗多 但也面對了一些問題

先容我簡單的敘述一下:
有A B 及我 A是姐姐 B是弟弟

之前爸媽身體比較不好的這一兩年,一些經濟相關的事情都陸續交給我(其他也有 我為主,例如照顧雙親看病跟相關醫療耗材及設備 只有我有公開記帳 其他都無 B無記帳但實際會用在爸媽身上 A會直接當自己的零用)

後來雙親狀況開始需要照護有開始動用長照跟外勞,且包括稅務的部分都由我處理,當然父母也把部分租金給我,但到最後一年開始不夠由我個人貼補,直到雙親皆過世,後事費用就我全部處理,父母也留下資產,因為沒有遺囑就是共同持有,因為法律上的考慮,父母過世後基於保護自己的原則,原本的收入我就不再收取,支出由我先墊支,前陣子跟A及B討論過因為我墊支超過百萬希望先拿取之前累積半年的租金來補我的墊支,A反對B同意,遺產此時還沒處理(因為A不同意父母預先告知三位的分配方式,所以無法達成共識,預期就是共有,未經同意除非提起告訴也無法直接從遺產中扣這筆錢)

現在每個月還有費用要支出,一直累積下去也不是辦法。
A沒明說,只說反對我拿錢來補墊支,她認為那是我身為長子的責任(我臆測是她想拿這筆錢來逼迫我同意對她有利的遺產劃分,她之前主張我比較有錢所以她需要分比較多)
但我這邊立場是認為這是兩件事,欠債還錢,遺產平分便可,(因為共同持有會變成我不賣會導致她的不好賣,因為A未婚未生 傾向在死以前好好享受的人生觀,若她要賣我便會申請分割)她也認為我影響她的人生。

因為爸媽生前比較希望資產是出租而不是賣出,加上我自己有些錢,我是不會賣並留給我的後代。

問題來了,我正在考慮要不要告,我考慮的點錢不是主因,因為扣掉律師費跟其他成本我覺得不划算,我在乎的是你要分財產卻不負擔長輩的後事,相關地價稅房屋稅也都擺爛,我要的是法院認證A不付後事費用。(A到處說她最孝順之類的)但猶豫的點在於 父母也交代過我要好好照顧A ,因為A已經躺平很久了,父母走了就告兄弟姊妹,這坎我還沒跨過去,大概A也是吃準這點沒在怕。

想聽聽大家建議。
律師那些我都有熟的,律師幫我打過官司(關於我爸跟其他兄弟姊妹的官司)很了解我的狀況。

最後碎念,A前幾天有打電話給我,問我是不是缺錢,她認為我不缺錢的話不應該討錢,我回答小孩念私立幼稚園需要花錢,A回答我讓小孩念公立幼稚園便可。

您或許忘了
這是您在別處的回文

如此
您應該知道
如何做
令尊不會後悔生您
Eyevans7285
所以你想指責我沒照顧爸爸或是討要遺產?
蕉敢神經 粉大條 wrote:
Eyevan...(恕刪)
Eyevans7285 wrote:
我不方便說的太細,但...(恕刪)


我們不是當事人。

但是如果我是你,而事實就如同你所説

那我會直接提告。

別跟我説什麽親戚,什麽血濃於水這種廢話(當然,你沒説,但我時常聽到)。

他們在做的時候有把你當兄弟嗎?

沒錯,親戚不能選擇。

可是可以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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