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ack01 wrote:按照行政執行法規定凡...(恕刪) 是阿......只要超過繳稅期限1個月後就會被送往強制執行處所以.......政府做的好阿我該去面壁了...未收到繳稅單自己又忘了繳..被罰錢..補繳稅台灣好棒阿
kazamashin wrote:這讓我想到在高鐵逃票...(恕刪) 未啥咪阿??我是忘了繳...他是利用漏洞捏??哪裡一樣了..各何況我只是要提醒01的版有...我沒發抱怨文喔只發..提醒文感謝大家 阿
請問一下~我有收到欠繳牌照稅的 行政執行署執行通知書,但經查詢車子的所有人是我母親,非是我本人,打去問書記官,他只叫我去連絡我母親,並非說寄錯了但我與我母親沒住一起,無法連絡到她。我最不解的是,為何車子的所有人不是我,卻會將通知單寄給我,且上面義務人是寫我,有這條法律母親欠稅子女要幫他繳嗎,我若不繳不就變成是我欠稅我為了查這件非是我欠繳的稅,已經造成我生活上的困擾了,請問有可以申訴的管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