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就有能力把人民打的頭破血流了

所以應該不需要配槍
何不食肉糜現代版 wrote:
現在就有能力把人民打的頭破血流了

波麗士 威能全開?

抓賊  開兩成!?
打人民 開五成!?
抓違規 開十成!?

什麼時候會倒過來?....
從有煩惱的地方來,去沒有煩惱的地方
聽說警察開了一槍就要寫一大堆報告
導致很多警察不敢用

我也覺得可以像國外用一些電擊槍、橡膠子彈等武器
(詳情可參考SWAT4裡面 )
一來具有一定的威脅性
二來對於目標傷害性較低
(總比在身上開洞好吧)

警員出去巡邏就帶電擊槍
如果定點臨檢就再搭配散彈槍 + 橡膠子彈
威嚇性夠
碰到有問題的人
講兩次講不聽就招呼下去了
再碰到因為臨檢而被警察被殺的狀況可能就可以降低

不過真的要落實恐怕又是一筆很可驚人的費用了
沒多久前加拿大才剛有人因為被警察用電擊槍打
導致.....而死亡說

要是搬來台灣
八九成過沒多久也被說 電擊槍不能用
~.~
台灣甚麼都人權阿

最好是槍和電擊槍都配吧
出事了
用的恰當
後面的長官出來挺下屬
不要堆下屬出來被人罵
用的不適當 當然 先寫報告再說
潛在風險....
是指往自己頭上開嗎~~
為什麼不配胡椒噴霧呢?
笑話 不配槍能配叫警察嗎
那不就跟大樓保全的攻擊屬性差不多而已
還有人說什麼配電擊棒就好
電擊棒只能近身攻擊 如果遠處有綁匪拿刀挾持人質
看到你拿電擊棒我看就先笑死了

maccc wrote:
配槍不敢用
那幹麻配
看到飆仔又不敢開槍


照你這種說法,豈不是和尚都該閹了??
我只確定

人講話時要配腦

不然會有一堆怪問題
電擊槍.....擊中後不管多壯多厲害或是呂布上身!都會躺地
因為它的設計的緣由,利用肌肉的微量電能傳輸
所以越壯大肌肉越發達,導電越快越強大......

請看 Discovery 頻道 新時代武器 光頭王 的介紹!("非危險性武器")

至於會不會被....電死?請皮卡丘出面講一下吧!
從有煩惱的地方來,去沒有煩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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