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提醒大家,注意自己的權益,是好事啦。雖然這種提醒,沒什麼用處。另外,律師覺得「納悶」,這兩個字真的非常有趣。這證明了該律師無法體會什麼叫做「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律師業大概沒有不景氣。前幾年有幾家公司宣布「減薪」,也有人跑去抗告說勞資契約規定不得在勞工沒同意前往下調薪。告贏還是告輸我忘了,我只知道現在其實是在「沒工作」跟「減薪」之間作選擇。真的不能接受減薪的人,早就準備辭職走人了,也不會浪費精神力氣去告公司。其實休無薪假,表示你還可以選擇「沒工作」或「減薪」,起碼還有選擇的權利。像我們IC設計公司,只有「保有工作」跟「被裁員」,選擇權還不在自己手裡。光這兩個禮拜就聽到五家上市公司說要裁員,根本沒什麼無薪假可以休。
如果是我, 我會選擇給他放......不去上班, 啊都放行政假了, 幹麻還去上班? 要簽? 我就不簽這種合約....要裁員就來....我還可以領一筆遣散費 + 失業補給......沒必要在這種無良的公司繼續呆下去......也沒必要把自己的身價搞到這樣沒有價值的地步.....曾經在大公司不簽兩年賣身契的人留
我們公司有一群人就是跳出來失敗的一群~~~本來是想爭取遣散費結果也拿不到1/10~~反正很多公司現在也豁出去了~他就是跟你告到底法院見也不妥協..寧願上法院也不給錢..我們也沒有時間金錢跟他耗~~~還威脅我們如果不妥協以後找到下一個工作會請人打去公司說你之前怎樣...很多
各位大大我想先作一個資訊的整合至少先讓大家清楚目前各家公司的狀況如果願意分享自己知道的公司現況請到下面這個論壇討論,謝謝!http://groups.google.com.tw/group/itworkers2009/browse_thread/thread/78db65e63057e70e?hl=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