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條杯杯與老杯杯的爭執

DasReich wrote:

以下是大略的對話....

條杯杯不爽的大吼:阿你是沒看到我要你們停嗎?

老杯杯吼回去:我這邊綠燈耶!!!

條杯杯:警察在指揮交通的時候要看警察..不能光看交通號誌...

老杯杯:你又沒有給我看你的證件...只穿警察的衣服又不一定是警察...


依據警察職務行使法第4條規定:「1.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 或 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2.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警察已經穿著制服時,自然不需要再出示證件。
(當然有人會說制服容易取得,但是證件也能偽造啊!
更何況沒去警局泡過茶的人大概也不知道警察證件長啥鬼樣。)

亂穿警察制服會違反刑法第158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不過實務上對警察制服的認定,除了衣服樣式之外,還包含警階、姓名、編號、背章....等,
所以會有長很像的社區巡守隊制服出現。
(過去警政署不知為何跟司法單位槓上,曾經放話要用158條抓法警,見一個辦一個)
168hoya wrote:
應該請鶴快來接走牠(恕刪)


老杯杯照他這樣子騎車
鶴應該已經在路上了
遇上這種阿北阿桑~ 沒辦法吧~

就算他是紅燈衝出去~ 她還是會跟條杯杯硬嗆~

看多了~


看過直接嗆警察 (台語) 不然你是想怎樣? ...然後就催油門往前衝........
記得有些綁架案,涉案人也是穿自行購買的服飾,指揮棒,

欄下被害人,然後其他涉案人從旁持槍竄出,押人揚長而去~~
砍掉重練 wrote:條杯杯主張他的交通指揮權限高於交通號誌...路上車輛必須優先聽他指揮...這是對的嗎?
路口有指揮, 以警察為優先
砍掉重練 wrote:老杯杯主張條杯杯沒有對路上車輛駕駛出示詳細證件...因此他沒有服從的必要...這是對的嗎?
他可以主張, 但 待警方亮出證件後; 他的代誌 就可大可小啦
Dennisxmas01 wrote:看過直接嗆警察 (台語) 不然你是想怎樣? ...然後就催油門往前衝........
我看過
>>橫向的綠燈路轉為紅燈時...一輛公車緊急停下..但是車身有一半超過斑馬線...

警察應該去勸導一下這種司機才對... 不一定是要開他的單子,但是至少看到黃燈要考慮一下能不能過,不要硬幹嘛... 要不然大家都這樣開車,豈不大亂

你不讓他過,他躺在那裡影響交通,車身都超過斑馬線了,佔用機車停等區,你叫機車停去哪裡? 行人怎麼走路?
你讓他過去,那紅綠燈是拿來幹什麼屁的... 叫紅綠燈怎麼混的下去?

開大眾運輸工具也不是這樣屌的...
168hoya wrote:
這老杯杯是不良老年
應該請鶴快來接走牠


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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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老伯自己不要命就算了,不要拖別人下水,小心電梯直下 B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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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看現場的狀況,有時候不見得是誰錯.

如果是阿伯錯,警伯也不用跟他吵,最好用堅定的態度開他罰單,這樣下次他就不敢.
今天經過同個路口...條杯杯加派人手了...

路中央1個...側邊路口一個...電箱旁一個...

天氣要轉冷了...真是辛苦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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