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上來做個總結.
刑事部份
對方被告三人
男友被判詐欺和商標法有罪.無意圖教唆未成年女方弟弟共同犯罪不加重其刑
依檢方對男方的品性認定和犯案後未認犯行,判刑三個月,可易課罰金以一天一千圓計
女方無意圖犯罪之事實,不起訴處份
女方弟弟,目前由少年法庭偵辦中
全案偵結
民事部份
依蘆洲調解委員會和解書上規定
對方需支付我七萬五千圓整
一萬五當場歸還,另六萬分六期每月歸還
目前支付了二萬五千圓整尚有五萬未還
但男方當時留的手機號碼已無人接聽
女方雖是和解書簽字人,但不願意代男方還錢
目前全案由周太太持續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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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結朿後,我本人要公開感謝的只有二位
第一位是日本Neighborhood 的代表取締役的瀧澤申介先生
沒有日本總公司的鑑定書協助..本人本案必敗無疑,同時可能還會被判加重毀謗罪
另一位是保智大隊那位熱心的女隊員,謝謝您的協助親自跑一趙送寄證物給台灣代理商
和緊急申請地檢正式公文以應付日本公司的流程
其他的相關單位和人等..我希望我永遠都不要再有機會見到你們
謝謝大家一直以來的鼓勵..謝謝大家
那麼多朋友私下關心,我就公開回應一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