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噪音防治法可管, 所以是執行的問題,妄想用立法禁唱的方法, 但不是唱歌就會吵吧....不吵到別人就可以了不是嗎?我在我家頂樓唱歌, 吵不到人, OK吧.立法禁止唱卡拉OK, 太扯, 管人民到這種程度, 太大聲才要罰吧....感覺一步步在縮減人民的自由....想到.... 那演唱會這個超大型的卡拉OK 要不要禁??
lastlamp wrote:已有噪音防治法可管,...(恕刪) 把新訂的規範再看一下噪音防治法必須要多少分貝 連續多久才能開罰對於家庭噪音或瞬間噪音根本無法可管這次新的辦法 並不是指你不能唱歌而是在禁唱時段 如果有人認為被干擾到就可檢舉這應該跟分貝數無關只要你隔音設施做的好 要唱24小時也沒人管你非禁唱時段 應該就是用噪音防治法為準吧
jimpeng wrote:把新訂的規範再看一下...(恕刪) 主要是禁唱, 不是管制噪音多少, 是禁止哦....只要在禁唱時段有開唱的事實, 就可以開罰, 包括裝潢也是一樣,只要修一下噪音防制法, 對於瞬間噪音的管制即可, 而不是禁止.那放煙火, 演唱會, 運動會, 大型表演, 選舉,按喇叭不是都是噪音嗎??營業場所的 卡拉OK就可以嗎?我喜歡唱歌, 但唱很小聲不防礙別人, 難道不可以嗎?再說一次: 是禁唱時段, 不是管制噪音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