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各位對"英文文"的看法如何?


AdaHsu wrote:

要練習英文,請使用完整英文句子而不是用單字假裝自己的英文程度很強...
就以例二來說,直接寫英文才能真正的練習到如何用英語與人溝通,光參雜英文單字跟本無助於與人溝通!

例二:Miss陳,這個case麻煩幫我confirm一下。



沒錯,要練習英文最好寫整句。但是如果對一個剛開始嘗試的人,先把英文單字放進句子會比較容易入手,再漸漸注意文法及詞句結構。
放入英文單字也不代表〝假裝自己的英文程度很強〞。這樣可能會一竿打翻一船子人
有時後還可看看英文單字在這個句型用的對不對。
小弟可能也是「英文文」的累犯之一,可是小弟也盡量不要用英文夾雜在貼文中,可是有些字小弟真的翻譯不出來,不要說專業術語,甚至有些簡單一點的電腦術語都搞不懂中文叫什麼,小弟是在初中就被帶來美國了,所以真的真的很抱歉。小弟真的不是想要假裝自己英文程度很強…
開板大講的三種例子,小弟可能會犯第一項,但是若是小弟當時剛剛好想到怎麼翻譯那些字的話,那就可能不會夾雜英文字在句子裡,但是在美國的華人場合中,大家講話時真的就像版大的例子一樣,不知道為什麼,大家就是這樣,不管英文好或英文不好,大家說話都是這樣,所以有時真的很難辨別對方英文的程度真的是怎樣。很多住在美國的大大可以幫小弟證實這一點。




懷念楠梓的中年人

Chen_Kenichi wrote:
小弟可能也是「英文文」的累犯之一,可是小弟也盡量不要用英文夾雜在貼文中,可是有些字小弟真的翻譯不出來,不要說專業術語,甚至有些簡單一點的電腦術語都搞不懂中文叫什麼,小弟是在初中就被帶來美國了,所以真的真的很抱歉。小弟真的不是想要假裝自己英文程度很強…
開板大講的三種例子,小弟可能會犯第一項,但是若是小弟當時剛剛好想到怎麼翻譯那些字的話,那就可能不會夾雜英文字在句子裡,但是在美國的華人場合中,大
家講話時真的就像版大的例子一樣,不知道為什麼,大家就是這樣,不管英文好或英文不好,大家說話都是這樣,所以有時真的很難辨別對方英文的程度真的是怎
樣。很多住在美國的大大可以幫小弟證實這一點。


我可以證實這點。

舉例,跟我老婆談話:
中文:這個週末你要去逛街嗎?
英文 : Are you going shopping this weekend?
英文文 : 這個weekend你要去shopping嗎?

我有必要跟我老婆"假裝自己的英文程度很強"嗎?
我也不怎麼喜歡有這種文章存在。能全部用中文當然是最好的。不過如果碰到某些中文怎麼翻也沒辦法解釋清楚的語句的時候,我才會用所謂的「英文文」。

不過比起「英文文」,MSN的圖像文更令人頭大。真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人喜歡把好好的中文字弄得一閃一閃亮晶晶的,這樣子不會比較好看,而且會越看越火大。
其實我覺得使用'英文文' 也還好,也沒有說使用的人他就是愛現或是如何的, 可能剛好在他要用一個字的時候大腦中剛好出現這英文字, 可能就這樣說或是寫出來了...

講到英文文, 我自己有經驗, 我是住在西班牙語系的國家, 但是絕大多數在這的台灣人的子弟, 都是唸雙語學校 (西班牙文和英文)那所以我們聊天,寫信, msn聊天, 都是用三國語言穿插的聊,所以我們的交談裡面不只有, 英文文, 還有西文文..所以我想我們會把語言這樣使用,是不是說我們三種語文都不夠好呢?
在我們系上,我們都半開玩笑的稱之為...

組合語言!!!


...


其實我是路人.. (逃)
http://about.me/cornguo
關於這個, momo也有一點見解...
------
畢竟M01也是一個國際化的討論群組/購物網站
如果網頁內出現了注音文, 對一些非本土的M01用家和不懂注音文/臺語的用家帶來一定程度的不便
但是如果語句裡夾雜著一兩個英文單字, 相對問題不會很大...
但是還是比較提倡全標準中文化喇!
個人覺得這是一種全球化的趨勢.但是這種全球化的趨勢卻是一種
"倒退的".

即使是國外,如That's enough for me,也已經簡化成:Dats enuf for me.只要音節對了就好.
這跟注音文與錯別字文成為見怪不怪的文化,是一樣的,都是應該注意而避免卻已經被接受的次文化.在=再;嘛=嗎;我=偶....

周星馳電影的用語與措詞很爆笑,也已成為文化;但是嚴格說來不能替代主流.
小強=蟑螂;我先走=我走先....

這是一種摧毀主流,取代正統的時代;從語言-文字-習慣等到處都看得到.其實我也不滿與擔慮,但是深覺得這是全球性的倒退性趨勢,不祇是台灣而已.
Mobile01不錯
可是說真的我在國外住久了說話真的會變成這樣子
畢竟有時候某些字說英文會比較習慣 但是跟朋友又是說中文
所以難免或經常會說出這種英文混雜的中文句子

可是我覺得這有些人是一種習慣@@ 不一定都只是想炫耀而已吧??
例如~ 我有時候都會問說 “weekend去哪裡?“
當然你有時候要說地名,地名是英文啊@@所以你一定會雜著說
例如 “你今天要去bellevue downtown嗎?“
總不能叫我說“你要去貝樂芙市區嗎??“

所以@@ 我很習慣這種句子~~~ 在這說英文說得好的比比皆是 所以我想在這沒人是這樣來炫耀程度的
不過在台灣我就不知道到底是怎樣的了@@ 我想再國外住久的朋友應該都會有相同的感受


湯瑪斯與德雷莎 wrote:
周星馳電影的用語與措詞很爆笑,也已成為文化;但是嚴格說來不能替代主流.
我先走=我走先....


台灣是說“我先走“~~ 但是廣東話的確是“我走先“ 我覺得是翻譯上直接翻過來的沒把順序修改吧
相機有一種奇妙又難以抗拒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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