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_lu wrote:
首先,
我沒提過老師是不能課稅,
反而我是贊成課稅,
請你看清楚!
也沒有想要說服誰,
畢竟這只是網路論壇,
發完言跟吹一陣風是一樣的,
沒人會認真理會的!
我的意見是老師課稅之後,
應該也必須調整老師相關的權利義務,
為何老師不能有工會來爭取自己的權利?
還有老外的想法也不是我能認同的,
畢竟環境與法令與風俗是完全不同,
我公司的老外更多,
我只覺得他們對自己的權利要求很多,
要付出或者義務而言,
他們會問世根據哪條法律!
看一看美國與德國的老師待遇如何?
再來看看台灣老師如何!?
但是也是僅供參考而已!
首先,這是您先前的發言
~~~~~~~~~~~~~~
既然馬政府決定對軍人與國中小教師進行課稅,
內人非常希望繳稅之後的福利比照勞工,
取消老師寒暑假的權利,
同時依據勞基法有個人特休與請假的權利,
現在老師的情形,
雖然免稅,
但是....
(1)早自修與午休都必須綁在教室與學生一起;
(2)每次計畫出遊比較長的旅程,只能挑寒暑假跟一群人擠;
(3)每次請事假,除扣薪之外,還要自己付代課老師費用;
如果課稅之後,
(1)老師隨時有請假的權利,老師願意寒暑假都去上班;
(2)政府另外處理午休照顧學生的責任;
(3)家長也都能體會老師不是24小時待命,不要晚上想到就打電話打擾老師~
這樣再來說公平正義吧!
~~~~~~~~~~~~~~~
抱歉小弟沒看到您主張「贊成教職課稅」的字眼,看到的是您提及內人希望繳稅後福利比照勞工,之後又提到課稅之後要達成項目才有資格提到公平正義,故若小弟判斷和您本意相悖在此向您致歉。
您想爭取教職福利的意見已充分理解,那站在納稅人立場小弟我的意見還是一樣,津貼和福利都是主觀的認定,很難判斷適度於否,只要有透明量化、可接受公評的資料,落實各教師績效評核,至少我很樂於贊同教師爭取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