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小豬 wrote:我的話不會發生這種事...(恕刪) 是不是因為真的想買才去試吃有那麼重要嗎?重點是什麼?樓主po的重點應該不是他想試吃但是有人插隊害他差點吃不到的原因吧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把重點放那邊...國文沒學好,不懂得作者文章的重點在哪?還有,請不要再說那種如果有小孩就會不一樣的話,把自己的錯合理化的推給小孩如果你小孩夠大有良知的話也會因為有你這種父母感到丟臉我想插隊發生在任何事情上都是不對的,但是如果是你想插隊先去見佛祖的話,ok你先吧這件事情(什麼事情都可以插隊,不要把它侷限在這個地方)如果發生在某人身上而那個人都可以沒關係的話我只能說他是神人,可以不用在這裡計較了
ElliBanks wrote:兒子也是懷胎10月生...(恕刪) 說真的~~如果您們的教育方式真的會讓你們擔心受怕會被自己的兒子砍死~~或許養狗也是不錯啦~~但是建議大家不要養太大隻的~~避免沒被砍死卻被咬死~~~說真的~~就一個插隊(或許還未必算是插隊)的現象就認定一個孩子的將來~~原來01上面大家都是"半仙"啊~~或許我是一個表現不好的父親~~但是我會盡全力來培養我的小孩~~但是為什麼沒人回答我的問題~~明明就是粉簡單的問題不是嗎~~難道真的有人都不曾幫人排過隊買過票占過位置的嗎~~~~我和我老婆去看電影~~大家都在排隊~我不想她在裡面擠~~自己一個排隊買了兩張票~~我老婆有站在我身邊~~算插隊嗎~~~???~~~我在7-11遇到我同事正在結帳~順口跟他說"順便幫我買包菸"~~這樣算插隊嗎~~~我在排試吃(免費)~幫我爸爸多拿一份(不想他站太久~)~~算嗎~~??~~~想想~~是真的"擔心吃不到"而發聲還是真的有"正義感"呢~~????~~~或許見仁見智吧~~但是至少我不會用這個現象就"推斷"將來這小孩會砍老爸殺老媽~~再惡劣的我都看過~~何必呢~~再說~~"暗示"人家的孩子是狗~~~??~~或許有些人真的覺得花錢買的狗或是領養的狗會比自己生的小孩重要吧~~~沒關係~~大家高興就好~~晚安~~祝大家有一個好夢~~~補充:我只能說~就算20~30年後她未必是我老婆~~至少我愛過她~因為愛她而結婚~~這就夠了~~就算我們最後吵吵鬧鬧結束關係~~至少我還擁有過~~一輩子一次就夠了~~我不敢保證她最後會和我一起走到盡頭就如您不敢保證您從來不曾幫人排過隊~~但是至少我娶了~~也要生小孩了~~比擔心取了老婆會離異生了小孩怕被砍還不如養隻狗強多了~~不是嗎~~??~~~謝謝您的回覆~~小弟受教了~~~
asap7258 wrote:說真的~~如果您們的...(恕刪) 你要清楚了解一點,你拿來要比較的東西出發點就不一樣那何必再比我會拿你跟王永慶或郭台銘比嗎?我回答你說簡單的問題幫人排隊買東西OK阿,幫人佔位置就不太好有人承認又怎樣,所以你要別人回答你問題的重點是什麼?或許我是一個表現不好的父親~~但是我會盡全力來培養我的小孩我可以感覺得出來你不是個好父親,盡全力培養小孩的話,我想有錢人都可以辦的到只是身教言教都無法從自己本身做起的話,我不知道這個盡全力培養的小孩到底會...我只是不太清楚為什麼有人可以把一件錯的事情認為是很正確的從沒人說過擔心取了老婆會離異生了小孩怕被砍,無中生有你最會了吧還有為什麼你可以保證這麼久過後的事?我都不敢保證我以後會不會幫人排隊占位置
ElliBanks wrote:你要清楚了解一點,你...(恕刪) 引用~~我回答你說簡單的問題幫人排隊買東西OK阿,幫人佔位置就不太好~~~請問您"判斷"的標準是~~???一個人排隊幫全家人買6張電影票~~~OK一個人排隊幫全家人拿6分是吃品~~~不太好我覺得是一樣的~~一樣都是一個人使用了大於1的單位~~一樣都是一個人影響了後方的人的權益~~唯一的差別在於"免費"與"付費"~~為何就有兩套標準~~只是幫人排隊買東西或幫人佔位置的關係嗎~~我一個人買了6張電影票就等於幫人買東西間佔位置~~我去排周年慶幫人佔位置等他來買東西算嗎~~標準在哪難道是看心情的嗎~~~補充~至於我是不是一個好父親我想就不勞您費心了~~謝謝您對我及小犬(或小女)的關心~~~謝謝~~~補充2~~對於我說過的話~~我願意道歉並修改~~謝謝您的指教也請您不要動怒~~真的很抱歉~也希望有機會能繼續和您交流~~謝謝~~
迷失的小豬 wrote:只能說他們"吃相很難看"... 更何況賣場的人都不說話了,你幹嘛要跳出來做所謂的"正義使者"?...(恕刪) 同意吃相很難看。社會秩序其實是逐步形成的,在衝突中形成共識,之後才比較容易行動。賣場的人,立場本來就與排隊的人不同,所以說不說話並不能當作是唯一的標準。有很多賣電影票的或者熱門小吃攤,也會規定一人限買多少份,相信是衝突之後的結果。遇到您覺得不舒服的事情,也鼓勵您發出聲音,慢慢形成新秩序。
cyntw wrote:如果大人喜歡 小孩不喜歡 買回家吃不完就浪費...(恕刪) 反過來看,更慘!小孩愛吃 卻買不起,只好吵著要,大人買的起 卻又不愛吃,小孩肚量小,保證吃不完 (好市多的量),更浪費。結論:不讓 無消費能力者試吃!ElliBanks wrote:你 (asap7258) 拿來要比較的東西出發點就不一樣...(恕刪) +1 看的很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