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會把這篇報導拿出來貼,早就有嘲諷的意味了。打人(或者是說肢體接觸、溫情拉扯)的那位路人是否有錯,早就沒人關心了!反正現在台灣就是這樣,法律上、生活上的對錯完全是看政治立場、個人好惡!上頭都是這樣搞的,更何況一般大眾呢!vaca02 wrote:新聞點我這一則新...(恕刪)
gameman01 wrote:為什麼,看笑話的人和蘭營...有什麼關係。又一個帶有色眼鏡看世界的人。把那些將顏色帶入社會的人丟開,台灣是美好的。...(恕刪) 如果心中有法律 , 公理與正義 ,那麼無論是誰遇到這種事, 我們老百姓都應予以譴責 !!無論受害者的政治立場 .不是嗎 ?何況受害者曾做過什麼罪大惡極的事嗎????你們這些在此事看好戲的人 , 都沒有立場哦..小弟不相信的啦...其實也沒什關係.今天別人怨沒有公理 , 而你看別人好戲 .明天你就可能怨沒有公理 , 而別人看你好戲啦 !!
norifan wrote:這個社會真是變了...暴力事件居然是高興的人居多現在就算是我極度厭惡的馬先生被扁,我也高興不起來!只覺得社會病了~最近那麼多的社會事件是怎麼來的?.....(恕刪) norifan大大您好 :小弟認為那些在此事件高興的人 , 大多是只有立場 , 沒有是非的啦..
jiuanwenbaobai wrote:如果心中有法律 , 公理與正義 , 那麼無論是誰遇到這種事, 我們老百姓都應予以譴責 !(恕刪) 那今天那些新竹殺了孝子的小毛頭,我們就應該好好愛護他們,因為在法律還未宣判之前他們都是無罪的,所以一旦有人罵他們,或是家屬受不了衝上去扁他們,我們都要譴責是吧?這件事扯什麼公不公義,光是她害銀行收回那些卡友的福利就欠打了,今天有人害你原本可以紅利二倍積點,最後變成什麼都沒有你火不火?我和閃光各按一次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