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ckedls wrote:
剛剛聽到我女朋友說了...(恕刪)
是*當場*看到男生不敲門直接闖入嗎?
兩個男生可以進入女舍,應該會有女生作陪吧?
如果沒女生做陪直闖,其它房間的女生怎麼可能會放過這兩個男生?一定當場吵起來把事情鬧大搶當證人呀!
上01PO文;寄E-MAIL,怎麼不乾脆出來當證人告這兩個男生?
除非親眼所見,如果只是聽說,就上來取暖的話,一點公信力都沒有
那也只能說*女性*朋友幹學校的公物被要求返還!
然後加油添醋,出來裝英雄給女生看...........不過是用PO文跟E-mail
如果是男的,會這麼熱心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