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 遭錯殺 沉冤 十五年 司法.........


kikikat wrote:
去金典酒店消費就會想到這裡有位害人枉死的人在,心裡就毛毛的...(恕刪)


冤親債主 在酒店徘徊
人力有限,所以要留有餘地。只是江國慶案真是來不及了,人都死了平反有何用?
社會大眾給的辦案期限實在太短。

另外,向江國慶,盧正,蘇建和的辯護律師致敬,能堅定不懈地和社會大眾對抗十多年實在了不起!
依這種怪邏輯
罰單是會被錯罰,所以廢除開罰單
稅金是會被錯課,所以廢除稅制

以上我倒很贊成

caprossi wrote:
坦白說我都不知道該相...(恕刪)


軍人、法官

恐龍
冷眼集/軍方錯放許榮洲 害3女童遭性侵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125836.shtml
看看這些新聞~倘若當初軍方 不草率行事 這些無辜孩童就不可能被傷害

那些十五年前接觸這案件的所有人 他們間接的害人 不論是 生命或是身體 及 心理

還有受害者家屬的尊嚴 都被那些人踩在腳下..........

我只是想問 為什麼他們要把人命 人權 就這樣賤踏在他們腳下 只為了 !!升官 破案!!

((更何況證據都擺在眼前了 )) 還是無情的將一位毫無前科的兵 ((刑求)) ((並且冠上莫須有的死刑))罪名

他的父親為了幫他兒子翻案 也賠上健康 半年前走了

我認為 這案件網友應該要發動連署訴求的 把當初所有接觸這案件 的官員 全部追回來

就算在國外 也要 拖回來 ((因為 把別人的人權及生命踐踏在腳下的那些人))

他們比 白案的XX興 還要恐怖 更應該 死刑
罰單錯開可以退錢,
課稅課錯可以退稅,
打到重殘可以國家養一輩子,活到醫學夠進步了還能治癒。
打死了如何跟死神要人命回來?
重點是補償,能夠補償的對象只會是活人,而非死人。
軍...
亂殺人我就不說了

我現在非常的度爛,退伍兩年多了還要抓我回去教召...這是什麼爛規定?
教召害到多少正在創業奔波的人!還要回去睡那噁心的地方...更要配合那些只做表面的程序,為什麼要逼老百姓做這種毫無生產力的事呢?!

司法要的是公平和正義,不論這件事經過了多久了,仍然要給江國慶家屬一個公道才是,不管用任何方式。還有當年那些違法亂紀的軍法人員,就應該遭受到應該有的懲罰,這樣社會才有公平和正義,社會風氣才會慢慢改善,否則我們只有像突尼西亞一樣,透過革命才能得到正義?希望這件事能夠喚起國人對公平與正義的重視。

球德洛 wrote:
首先...必須為江國...(恕刪)


真正的兇手是個慣犯,當初如果判他死刑的話,後面的憾事就不會發生。

而至於錯判應該很難,從新聞上面看來,當初在判江國慶的時候,明顯有重大瑕疵,而且負責主導辦案的是軍方而非一般司法單位,要套用在一般司法單位的話並不公平。

而且現在待審的死刑犯,應該都是證據確鑿的吧,許多有爭議的死刑犯不是都審了很久?

如果新聞說的是真的

曾經有好幾次機會可以證明清白
那從頭到尾軍方根本是一意孤行在辦案

這些辦案的人才是真的該死
喔,你說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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