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軍方錯放許榮洲 害3女童遭性侵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125836.shtml看看這些新聞~倘若當初軍方 不草率行事 這些無辜孩童就不可能被傷害那些十五年前接觸這案件的所有人 他們間接的害人 不論是 生命或是身體 及 心理還有受害者家屬的尊嚴 都被那些人踩在腳下..........我只是想問 為什麼他們要把人命 人權 就這樣賤踏在他們腳下 只為了 !!升官 破案!!((更何況證據都擺在眼前了 )) 還是無情的將一位毫無前科的兵 ((刑求)) ((並且冠上莫須有的死刑))罪名他的父親為了幫他兒子翻案 也賠上健康 半年前走了我認為 這案件網友應該要發動連署訴求的 把當初所有接觸這案件 的官員 全部追回來就算在國外 也要 拖回來 ((因為 把別人的人權及生命踐踏在腳下的那些人))他們比 白案的XX興 還要恐怖 更應該 死刑
軍...亂殺人我就不說了我現在非常的度爛,退伍兩年多了還要抓我回去教召...這是什麼爛規定?教召害到多少正在創業奔波的人!還要回去睡那噁心的地方...更要配合那些只做表面的程序,為什麼要逼老百姓做這種毫無生產力的事呢?!
司法要的是公平和正義,不論這件事經過了多久了,仍然要給江國慶家屬一個公道才是,不管用任何方式。還有當年那些違法亂紀的軍法人員,就應該遭受到應該有的懲罰,這樣社會才有公平和正義,社會風氣才會慢慢改善,否則我們只有像突尼西亞一樣,透過革命才能得到正義?希望這件事能夠喚起國人對公平與正義的重視。
球德洛 wrote:首先...必須為江國...(恕刪) 真正的兇手是個慣犯,當初如果判他死刑的話,後面的憾事就不會發生。而至於錯判應該很難,從新聞上面看來,當初在判江國慶的時候,明顯有重大瑕疵,而且負責主導辦案的是軍方而非一般司法單位,要套用在一般司法單位的話並不公平。而且現在待審的死刑犯,應該都是證據確鑿的吧,許多有爭議的死刑犯不是都審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