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亞洲詐騙中心!


煥仔 wrote:
問菲律賓在遺憾什麼


"遺憾"是不願承認自己錯誤的推卸責任用詞!

PS.我真的希望成為煥仔的批鬥大會.
水昆兄 wrote:
對!
但是你忽略一件事實:他們是在菲律賓透過電話對中國人實行詐欺
也就是犯罪(被詐騙)的發生地是中國
不送到中國 不然要送哪裡?
只因為他們的國籍是台灣嗎?
那這樣以後詐騙集團都可以肆無忌憚了
因為他們對台灣自己同胞詐騙 台灣也沒有管轄權
台灣也沒有權力要求菲律賓引渡他們回台灣
因為照你的邏輯 他們是在台灣被詐騙 但是他們是從菲律賓遙控打越洋電話的
而受害人在台灣(這和現在受害人以在對岸的中國人居多一樣)


以台灣人習慣的法律見解,未被判刑前都只能算是嫌疑犯不是嗎?

若這十四個人內有一個江國慶呢? 先不說量刑輕重,你認為台灣和中國哪邊的司法審判更能讓人相信一些? 還是說管他去死,誰叫你有嫌疑?
令夫人是"女王",令嬡是"公主",請問我們是否該稱呼你為"陛下"?
看樣子已經很多人把這14個人判死刑了
不管他們到底是不是真的有涉及詐騙
BM24 wrote:
看樣子已經很多人把這14個人判死刑了
不管他們到底是不是真的有涉及詐騙...(恕刪)

pda4700 wrote:
以台灣人習慣的法律見解,未被判刑前都只能算是嫌疑犯不是嗎?
若這十四個人內有一個江國慶呢? 先不說量刑輕重,你認為台灣和中國哪邊的司法審判更能讓人相信一些? 還是說管他去死,誰叫你有嫌疑?...(恕刪)

這應該是兩位一廂情願的看法。這個案件中菲雙方早在12/24就抓到人,沒有幾天,就有律師到菲律賓要求儘速遣返台灣。如果真的是一般民眾被冤枉栽贓的話,應該還是一頭霧水不知道該怎麼辦吧??況且據報導這一兩個月,這些台灣詐騙貫犯可以天天打電話,要求家屬透過各種管道往上施壓,先遣回台灣再說,也是算準台灣司法會.....

另具中央社新聞報導菲方的部份聲明內容:依此案受害人為中國人、共犯也為中國人、以及本案在中國可以得到最妥適解決等考量,才決定了遣送的動作。
說穿了,菲律賓就是不相信台灣的司法能處理好此問題。

看多了新聞一堆恐龍法官的烏龍判決、法官收賄與嫖妓行為後(未被發現的應該更多),再加上銳寶貝無罪釋放、江國慶冤死新聞後。
我以我個人老百姓心理想說的良心話,如果是對此類詐集團,我會選擇相信中國那邊的司法。
至於要談什麼外交尊嚴、主權問題的政治議題,我就不懂也不敢在01討論了~~
部落客索尼說的:
「錢進敗類出,挺好啊!」

nutella wrote:
部落客索尼說的:

...(恕刪)

沒人說不好阿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上次一堆香港人被挾持,菲律賓也是說遺憾,真的很怪。
大陸的法律如果比較嚴,我贊同送往大陸,

反正台灣也不敢殺,監獄也不夠關,壞的送給他們有什麼不好..

雙手贊同
蛻棄羽翼 那漫不經心的慘烈 踏破最初的荊棘 輕拂塵埃 迎接綻放
送去對岸勞改發配邊疆剛好而以
下次台灣有人犯罪統統送去對岸勞改
這樣台灣的治安可能會好一點喔??????????????????????????????

yes,,yes,,
pda4700 wrote:
以台灣人習慣的法律見...(恕刪)

送到台灣判,被害人都沒有,怎麼辦?放掉?還是把中國的被害人請到台灣來?
沒有核彈、航母,你是破壞地區平衡的邪惡勢力;有了10個航母群、萬顆核彈,你就是維護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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