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誇張!台大移植愛滋病患的器官給病人

自來也 wrote:
教育部還要推 , 教小學生接受"同性戀"是ok的錯誤觀念........


昨天聽到朋友講,有太多家長連署抗議這件事。
教育部已經收回那三本小冊子,不再使用。
會再重新編過。(請大家繼續盯著看)

有時候想想,教育部官員到底平常都在吃什麼?
怎麼吃出那種異於常人的智商?

chl2528 wrote:
器官摘取與植入前會先灌流,而且運送過程中會低溫保存,能留存在器官內的 CD4 T cell 和活病毒量不見得會比輸血多......

HBV 和 HCV 的感染倒是真的要注意,比 HIV 還可怕的東西。


高手!!

只是早期應仍有器官移植而感染的例子吧!
taiwan2008 wrote:
愛滋器官移植人體 若...(恕刪)


不管是甚麼原因而感染
得了愛滋病的人就應該有責任一起防堵管控這個疾病吧
積極接受治療,停止危險性行為,禁止捐血捐器官

不是整天要求人權,弄到連可能受牽連的醫護人員也無從得知病情訊息
那最後社會全體更加恐慌愛滋病又是怎麼來的

一些感性派的病友只會讓社會更糟而已!!
nungchao wrote:
我碰過一個男的是不是同性戀不知道,但會穿女裝
而他也結婚了生了小孩你說他是不是同性戀

穿女裝的是異裝癖,大多數的異裝癖是異性戀!
同性戀結婚生子是受到家庭逼迫,或是信仰宗教使然。
biaw78 wrote:
得了愛滋病的人就應該有責任一起防堵管控這個疾病吧
積極接受治療,停止性行為,禁止捐血捐器官...(恕刪)


如果愛滋病友真的都這麼聽話 停止性行為
那愛滋病早就不會傳染了 更不會越來越嚴重
單就停止性行為這條 應該很多愛滋病友都無法做到
有時候還是需要從人性的需求 來做防治
一味的限制 只會造成這些人轉而隱藏起來
更加無法控管

sove_i_skogen wrote:
完全錯誤!北歐人七成...(恕刪)



沒錯,那好像是滿無知的說法...

我記得是因為首位發病的是同性戀者,才會將愛滋跟同性戀畫上等號...
管妹...是誰啊?

板橋艾力克斯 wrote:
只是早期應仍有器官移植而感染的例子吧!..(恕刪)


也沒多早,印象中是在 2007~2008 年之間,在美國發生的,詳細時間和事件內容還要查一查。

那次好像接受器官的三個人都中鏢了,但是,不能因此就說植入器官比輸血更容易感染,這在觀念上是絕對的錯誤。

在器官移植界,就經常在討論關於 HIV 病患,當作器官移植時的 dornor 或 recipient 時,分別該如何處理。NCBI上面隨便找就有一大堆研究報告。

出現問題,就針對問題去處理,每次有這類事情發生,最討厭的就是一堆不相關的人在搶新聞版面,搞得雞飛狗跳、人心惶惶,然後就會有人出來滅火,搞到最後就是鬧劇一場,問題還是沒解決。

千年之夢 wrote:
今日各版頭條都是這個...(恕刪)


重點是
為什麼台大沒做好控管

不要再推到捐贈者及其家屬身上了
你今天得愛滋你敢跟你家人講嘛?!
太多人對愛滋有錯誤的觀念了

同志不等同於愛滋!!!!!
異性戀亂雜交的也不在少數

biaw78 wrote:
不管是甚麼原因而感染
得了愛滋病的人就應該有責任一起防堵管控這個疾病吧
積極接受治療,停止危險性行為,禁止捐血捐器官

不是整天要求人權,弄到連可能受牽連的醫護人員也無從得知病情訊息
那最後社會全體更加恐慌愛滋病又是怎麼來的

一些感性派的病友只會讓社會更糟而已!!...(恕刪)




1. 疾病的防堵是每個人的事

2. AIDS 病患也是人,AIDS 不是絕症,不應該把 AIDS 病患妖魔化。

3. 醫護人員本身在工作場所就應該隨時有安全防護的觀念在,而不是出事情了才在那邊"靠夭"。
千年之夢 wrote:
今日各版頭條都是這個...(恕刪)

樓主應適時導正話題,應注意話題在於醫療過失,而不是讓部分網友挑起對同志族群的歧視和仇恨!

很多人對愛滋都有不正確的觀念。
【奇怪點】
台灣調查顯示同志族群是愛滋病患最大宗,而且衛生單位花費大量心力在同志場所宣導安全性行為。
可是台灣的愛滋病患卻不斷增加!
原因出在,異性戀的安全觀念遠落後同志!
而且,共同針頭才是事際上感染愛滋的主要途徑!

我以北歐為例好了,那裡醫生會幫毒蟲施打替代毒品,而減少共同針頭的機會,結果在北歐這樣高度性開放的社會,愛滋病患的比率卻遠少於其他歐美國家!而且,在其他國家,當把防制愛滋導向共同針頭之後,愛滋病的情勢已經緩和,甚致下降!

【思考點】
為什麼台灣的研究都顯示同志族群是HIV最主要的帶原族群?
因為是同志族群會定期檢查有無HIV,以給伴侶安全的依靠!
但是一般異性戀,因為受到傳統文化觀念影響,深怕被貼上「私生活不檢點」的標籤,不敢去檢查。多數被檢查出感染HIV的異性戀,都是抽血後才被發現的!但這些異性戀本身卻不知道自己已經被感染,因為抽血後的檢驗結果並不會告知當事人,所以HIV就這樣傳下去……

【反省點】
補充一點組織學知識:
肛門的表皮組織是單層柱狀上皮細胞,但陰道卻是多層鱗狀上皮細胞,所以在進行不安全性行為時,腔交感染HIV的機率是一般性行為的數十倍!但是,只要能行安全性行為,感染機率都近乎零!

大家應該心裡明白,異性戀者會採取安全性行為的比率遠低於同性戀者!
前者約40%,後者約90%!
假設異性戀會進行肛交的比率只有1%,同性戀100%採肛交,且肛交感染HIV的機率是一般方式的100倍,那麼異性戀和同性戀性行為感染HIV的風險的比值 =
(100-40)×(1%×100+99%×1) : (100-90)×(100%×100) = 60×1.99 : 10×100 ≈ 3 : 25

假如有人拿「沒有安全觀念的同志」來概括所有同志,並且污名化整個族群,這不是對其他同志朋友們非常不公平嗎?而且對於多數沒有安全觀念的異性戀朋友們,只用「私生活不檢點」一句輕輕帶過,這不是很沒有道理嗎?難怪,在這種錯誤的觀念之下,台灣的HIV帶原者被發現的數量會不斷增加,而且增加的速度會比新感染的速度還快!事實已擺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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