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c wrote:
我兒子將來不需要向人低頭賺錢,我當然希望他從小「快樂學習」。
「努力用功」說穿了,那是窮人的事,他們才需要努力學習、才需要養成良好態度來進入企業做事。

而社會還是需要無法進入贏者圈的小孩的付出

國家設立教育的目的是什麼?就是要為企業培養人才,不是嗎!



真是太贊同了...


不過我標記起來 等一下你接受到猛烈的炮火攻擊的話
不要怪我...
人生就像玩大富翁遊戲,越晚加入遊戲就越沒有機會翻身,只能永遠踩在別人的土地上且付出自己微薄的金錢。

67711 wrote:
但是現在會有很多罪該萬死的打不得小孩
可以依靠不明理又溺愛的家長為所欲為且不會受到任何會讓他悔改的處罰耶!...(恕刪)


您說的可是中指蕭嗎?
種田養山羊去~
supersunday7776 wrote:
不然小時候何必教
等長大要出社會前幾天才教就好了阿!


其實大概很多人都認為自己的孩子,都很乖!
應該只要20歲生日那天,吹了蠟燭、許了願望、吃了蛋糕,
一覺醒來,所有該有的正確觀念行為都有了,
所有該會的知識、該有的能力的具備了。

我看,向哆啦A夢借道具比較快、比較有效啦!


wesley100 wrote:
尊師重道 現在小孩真的懂嗎?

...(恕刪)

現在的小孩子絕對不懂

現在的家長也絕對不懂
我是認為應該要適度體罰
然後以不打到受傷為原則
可是老師並非聖人
難保每次體罰都適度
而且法律也規定不能體罰
更不能保證體罰不會造成學生心靈傷害
所以應該要思考其他處罰方法
(我有認識前年才從台中豐田國小畢業的學生,他們老師是用橡皮筋來彈學生做處罰,常常都有人彈到受傷,而且處罰完還要說謝謝老師)

既然如此,我認為可以罰抄課文來替代體罰
但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因為成績不好來處罰,只能因為品行不好來處罰(因為也許他已經很努力了,但是就是考不好)
也可以用連座責任來處罰
我有認識讀國中的學生
他們老是就是只要犯錯,就加入連座責任的一員
只要其中一個被處罰(EX:罰站)其他也要跟著被處罰(罰站)

但是最怕的就是恐龍家長
所以應該每間教室都要裝監視器
這樣以後比較沒有爭議(我曾經遇過有家長的他兒子都已經承認是故意打人的,而且還把人打到腦震盪去住院,還去學校鬧說誰看到了誰看到了(因為打得當時沒有人看到)真是無言)

這個都是理想

罰抄課文?

光從人本概念裡面,這個就被打槍了
無意義的重複,就是體罰

再從實際面來看
在捷運站大吵大鬧的小孩,會乖乖抄課文,還是根本就不裡會?

會理會的是乖乖小孩,唸一唸就會改變了,使用體罰的機率甚低

連坐法更是會被釘到滿頭包
我的小孩沒犯錯
別人小孩犯錯
為何我的小孩要被處罰?
上法院一定死得很慘

當大家以為爭取到很多權益之時
覺得不妥
想再往回走一點
也許這一點,會比當初爭取權益時,
更難上數十倍甚至百倍
vwing wrote:
本來就不該姑息呀,誰...(恕刪)



誰還在要求這個?

樓上看一看
不就有看到了嗎?

上次某報老師告學生,不就拿師道來壓人?
哪一次老師告人不是教育局處壓下?
或是有教育目的後就要撤告?
國中老師被蓋布袋
學生被告過了?

頂多網友支持一下,但實際上仍是照舊的走


小學生掉隻筆
老師也沒偵查權

請警察來辦案
抓到就送法院

罵髒話
告毀謗

愛的教育根本不是愛的教育,

愛的教育是"""法家"""的世界

以前的社會
小孩的權力被剝奪
相對小孩有""''犯錯'''權力

現在
還給所有的小孩如大人的人權
但相對的小孩也不能享有""""犯錯""""的權力

當然包含幼稚園 國中小
甚至剛出生

天平的兩端,拿走一樣,必定有另一樣也被拿走,
不要只看一邊而沾沾自喜

其實蠻支持愛的教育

老師何必體罰
老師唸一唸就好
念不動
學生就自己去法庭看著辦吧!
輕鬆愉快
還不會背個什麼情緒失控......罪名
學美國教師多好


法治社會
愛的"'''''教育'''''如此而已





wesley100 wrote:
我覺得個人贊成體罰我...(恕刪)


小弟 七年四班 讚成!


現在國中生不能打就算了

才國中 頭髮留那什麼鳥樣
媽個挫冰...
cd51642000 wrote:
才國中 頭髮留那什麼鳥樣...(恕刪)


這句話我持"半"反對意見,染燙我認為該禁
男生剪三分、五分只要乾淨、俐落、別太誇張就行了
女生可以別管就別管,不然一堆自拍網都清湯掛麵能看嗎?

Mullder wrote:
這句話我持"半"反對...(恕刪)

真是可笑...你不想看到的就該禁
你想看妹,女生就不用禁
學生要流什麼頭髮到底乾別人啥事?
染髮燙髮跟品德有關嗎?跟學業有關嗎?
別人的人身自由能不干涉就不要干涉
這才是最基本對人權的尊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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