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海邊的卡卡 wrote:比呂小姐開的多100K...m而已一字不改我沒說過自己月入30萬 妳自已都po了呂小姐開月入20萬,妳說妳們比她開的多100k,那不就代表月入30萬?醬跟直接講有什麼差...是我理解有問題嗎
noelle wrote:幫民眾寫三連單是警察的職責 法官會不會受理就不敢保證除非李敖那種文筆佳會自己寫狀子 直接到法院鈴申告...(恕刪) 我也多半自己寫這,法官看案情不重多半是當庭調解,我公司的事碰到一堆現代人是死不要臉的該給教訓時還是要光看01這裡,媽媽咪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