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評鑑廣告,通常都以廣告的知名度跟是否有得廣告獎,
請注意,主詞的我們,可以代表廣告主,也可以代表消費者,
但是,廣告本身的目的才是決定性因素
很多被稱為好廣告的案例,知名度高引發熱潮,但是事後評估對產品本身沒有助益,
甚至最後的產品被做死了,當然產品的本質也有很大的關係
例如 就是這個光 之 x power 系列
還有 你賣夠卡阿拉 之 菲力浦超長待機手機
上兩隻都很知名,但是對產品本身沒有加分甚至做死了,
當然,產品的死亡不應該只怪廣告
有些被認為是爛廣告,俗到不行的,例如
五洲製藥 的一系列廣告
事實上對產品有很大幫助,很多消費者去到藥局也是憑記憶認知購買,
最常聽到的就買,那到底是廣告幫產品還是產品幫廣告?
廣告喜歡玩創意,希望變成一種話題讓受眾討論,進而投射到商品達成目的,
好廣告的定義就就是啥?
我也很討厭切切切,也不喜歡遠傳的廣告,但是於廣告本身到底是代言人或是廣告主的影響,
還是產品本身的問題,或是廣告呈現有問題?
貓在鋼琴上昏倒了 跟司迪麥 跟意識型態 有關連性嘛?
潛意識廣告也被證明是假造的,那為何當初司迪麥紅?
司迪麥後來還是掛點了
呵呵~ 反正有好看的開心的就看~
不代表我會買或是對產品需要有好感
若單就01的族群來說,假設大家都是真實表述自己的意見,沒有受到其他發言的影響來看,"切切切"的廣告表現已經讓許多人感到討厭,進而影響到購買意願時(像有些網友說以前還會買,自從廣告出來後就再也不買了),這時候的廣告效果,應該是在創意者這邊,廣告公司應該要檢討為什麼這樣的表現會造成消費者反感,是代言人的形象?是產品的名不符實?表現的手法、調性等等?
不論廣告表現手法如何?最重要還是產品實質利益來支持廣告創意,若"切切切"真的能減肥的話,我想不用打廣告也賣到翻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