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ayang wrote: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是民間長久以來普遍存在對台灣司法的看法,加上過去的陳哲南,劉泰英...到今天的林益世,都在在地影響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會關在牢裡的,未必都是窮人,但窮人卻常是司法下無助的弱勢
請問一下,以上的案例與樓主的案子有關嗎? 是同一位法官判的嗎?
如果不是,可以省略.
rosayang wrote:
我己不只一次提到,我是就首文來發表個人的看法,是我中文表達能力不夠嗎
rosayang wrote:
就像樓主不懂法
請問一下,從首文那裡可以看出樓主不懂法? 是我中文理解能力?
rosayang wrote:
那發文者發文的內容有沒有中傷救國團或法院呢? 這點怎麼沒聽你提一下呢?
我沒提是我的疏失,麻煩你幫我找看看有沒有,謝謝
喔 !發文者沒有中傷救國團與法院,是喔? 我也一樣沒看到有人被中傷啊 !
rosayang wrote:
你一定很了解案情或你跟本就認識當事者,否則你如何直斷人家"自己編的故事"?
他自己發一篇文,不是自己編的,難道是另有其人,或者是政府單位發的公文書嗎?
當事人手上就有判決書,不是嗎? 更有公信力,為何不順便附上呢?
rosayang wrote:
所以中傷人者-->無罪!? 不然發文者請三思!? 怕中傷就別發文...你說的
我從沒說中傷人無罪,
是的,如果把別人的發言視為中傷,就別射後不理,就別發文,有錯嗎? 不然就按回報啊!
如果你沒有看到救國團與法院被中傷, ,我也一樣沒有看到任何人被中傷.
rosayang wrote:
你有你的自由,但別違反上面提到的版規,不管如何,我都不會回報你的,大家以理交流,互相尊重,說錯了,就勇於say sorry,相信明理者不會在意的
我沒有看到有人違反版規啊! 如果你有看到,你就按回報啊 !
我也是明理人,不管如何, 我也不會回報你的.
rosayang wrote:
只要內容不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應該都可以暢所欲言,並不需要得到誰滿意或高興,這是我的解讀
這也是我的解讀啊 ! 很高興在這一點是共識.
加註一點:
有或沒有違反版規,是網管決定,不是那一個網友說的算,做人千萬別覺得自己的認知才是對的,共勉之.
我只說,"耐人尋味".,
你偏偏要往那邊去想,加油添醋的,我也無可奈何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