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ldkao wrote:公正包子?現在內餡只有一點點..要吃還不如到隔壁家吃還比較有餡料一點除非重點是吃麵皮...(恕刪) 五塊錢只要能吃飽肚子就好了。重點當然是麵皮夠厚呀,前年在花蓮租輛機車直奔天祥,在文天祥雕像下吃六個肉包就飽了。逛一回中橫公路沿途險峻的太魯閣峽谷,看盡燕子口、靳珩橋、錐麓斷崖、九曲洞.長春祠.慈母橋.景色壯麗多變。後來在台鐵花蓮新城車站租輛腳踏車騎上天祥。
我六年六班我家就是在台南的東菜市賣陽春麵,大約在背九九懲罰表的時候,可能是小學三年級吧,我要多背一個12倍數的,因為這樣算帳的時候比較快,12,24,36,48,60,72,84,96元所以應該是民國七十三四年吧!!當時候可能一碗就十二元。
我來說一下點心.......民國75年北部5元可以買.....3個沙士糖1隻油條10元可以買.....口紅棒棒糖(當時算是很好又新奇的國產糖果)3個車輪餅超高熱量的蓋奇巧克力棒(當時跟現在的料不同.以前吃起來會牽絲~電視拍廣告很像能量代餐.說吃1支好像可以抵1餐回復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