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瀨康一 wrote:
唉......到底在堅持什麼.....
對呀,堅持LDS不就好了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
其實,廠商送產品給 "媒體" 測試,是雙方互惠的
嚴格上說起來,不能算廣告,因為沒有付費
另外,聽說測試完,東西還要還回去,因為別家媒體還要測試

不過當初得01,感覺上好像有是一票網友,在第一時間就入手新機分享
搞得有些人會跟著心癢難忍的敗下去,甚至想說下一隻新手機上市時,也要趕快買來,好貼文給大家看
dearjohn wrote:
我有一堆 Hello Kitty 的手機吊飾, 一直沒拿出來分享,
我想我獨享就好了..
如果哪天不想留了
歡迎PM我



(務實一點的作法是01跳蚤區或者網拍)
dearjohn wrote:
以站方的立場真的很尷尬, 你一直怪站方不處理對方,
搞不好對方也罵站方不處理你.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相應不理.
小弟認為這篇發文很中肯,而且是勸架,不是吵架,值得+1分
如果有反dearjohn人士看到,歡迎檢舉我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