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下樓被便衣警察抓走的女孩(補充新聞報導)

herozero wrote:
小弟的同學是督察室的...(恕刪)


說句實在的拉,很多事就是如此...
各行各業都一樣,不只有在警察...
就算是台大畢業,也是會有老鼠屎丫....
但不管如何,就算十個裡九個爛,我們還是不能說是十個爛

大家都是旁觀者,只是希望大家客觀點
可以提出看法,可以提出幫忙,但記得一件事
沒人是當事者,沒人知道詳細情形,當你不確認的時候,就不要妄下定論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我覺得警察便衣執勤就有問題了吧?
如果要讓這件事受到媒體的重視,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將人事時地物全部寫清楚,很多在01駐站的記者會幫你做最有效的宣傳
要就一次講清楚,反正案子已經移送了
直接把哪個分局,哪個偵查隊的刑警講出來
我真的不太相信偵查隊會因為這樣就把人抓回去辦
不但沒績效而且純照文章的描述來看,檢察官應該是根本就不會起訴才對
刑法三段論第一段就不成立
推樓上,


說清楚點嘛~

如果是在我"還可以"的縣市還可以去打聽一下,回來跟大家分享"官方說法"XDDDD
Croire. wrote:
我覺得警察便衣執勤就...(恕刪)


刑警都是便衣阿..不然穿制服還要埋伏嗎..
又要馬兒跑 又要馬兒不吃草

denis029 wrote:
已有幾點建議你妹:
...(恕刪)


北美的警察制度相當健全
他們攔你下來後第一件事就是先出示完整的證件, 然後像繞口令一樣先把你的權利告訴你
接下來才問你話

我在加拿大被攔過兩次, 標準程序都是一模一樣, 我沒作壞事, 自然一點也不怕他問


marcjacobs wrote:


今天我們把事情推...(恕刪)


今天我想重點還是別偏掉
警察盤查一定有所謂的"標準程序"
該出示的證件要出示, 該告訴你的要解釋
這是法治國家的警察"一定要有的"程序

我們可以不反對警察當街攔人
但是我們的權利在哪?

要求確認員警身分一點也不過分吧
不然如你所說, 他們長的都像壞人
那民眾要怎麼分辨警察和壞人之間的差別?

當然就是那個"標準程序"

警察要查人可以, 但是警察有沒有按照當街盤查該作的程序呢?
警察要押人可以, 但是警察有沒有先告訴當事人他的權利?

若是警察沒照規矩來
怎能取信民眾"他是警察而不是詐騙集團"?
連自家的規矩都不遵守的警察~比詐騙集團還可怕

---

先有前因才有後果
順序不可顛倒來說

比如說
你罵我娘然後我扁你一拳(這個叫憤怒的飛拳)
和我扁你一拳然後你罵我娘(這叫瘋子亂打人)
兩個不可相提並論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朵朵◎愛 wrote:
他們有去找過立委了,但有的立委說他們太慢告知,不處理...(恕刪)


公佈一下是哪個選區的立委吧!!!
ERS4 wrote:
小弟表示剛剛沒聽清楚,並表示自己是附近學校的學生,問對方是否真為警察,要求再看一次證件
對方又再晃了一次證件(還是一瞬間)說:「囉唆啊,你電視看太多了喔」(態度極差)..(恕刪)


他們也要自保阿......
哪能讓你看清楚他們的名字跟編號??
到時候被人家公諸天下,亂七八糟的............

警察也是很怕事的....(搞不好那個快速秀證件的動作現在是內部的不成文規定咧..)

當時女生心裡的恐慌一定很糟,她大聲可能只是要引起旁邊的人注意....
可惜自掃門前雪是現在這個社會教給大家的"對的作法".....

女生做錯的地方只有二點:
1. 罵了髒話,千不該萬不該就是不能口出穢言....
2. 筆錄太早簽字了.......

之前在Y拍賣些電腦的東西,結果買家被劫標詐騙了.....
警察說,若我不趕快過去配合作筆錄證明自己的無辜,他們要把我當作嫌疑犯或是共犯起訴......
我是過去做筆錄沒錯,但是反正態度放軟就是了,他們那幾天剛好紅杉軍遊行每個分局都支援,大家累的要死,我就一直說辛苦他們了,筆錄做完我也沒事.....
End of Story....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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