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EAN1975 wrote:我突然想到如果有人在路上聚眾抗議警員勸導不聽~是不是也可以開槍打大腿呢? 這話講的不清不楚~如果那群抗議的民眾對警察動手動腳~違害到警察的人身安全~那就開槍唄~如果抗議的民眾只是自己走自己的~那叫警力支援~來舉牌廣播要求解散~也就可以了啊~情況有很多種~講話要清楚~才不會看上去很聳動~
jwlin222 wrote:這段影片中,哪些百姓固然態度不對,但警察的處置,似乎不符合比例原則沒帶身分證並非重罪,除非警察有證據,懷疑這些人可能犯了某些罪,否則,使用到擒拿術,或是對空鳴槍,都是反應過度.一句話,殺人犯還是有人權的....(恕刪) 你沒講到重點吧~那警察用了擒拿或對空鳴槍~完完全全都是因為~那幾個是"刁民"~那幾個人擺明故意耍無賴的~不是嗎~一句話~以這個情況來說~開的剛好而已~有人權沒錯~他沒對"刁民"身上開槍已經顧到人權了~
Luke Chen wrote:很顯然的後來增援的員警對於這位菜鳥把事情搞大的結果很頭痛吧~好聲好氣的解釋就沒事了 我不相信那個菜包如果一開始態度OK的話會演變成錄影對嗆的局面穿上制服代表公權力就比較屌嗎? 雙方都是敗類+1 聽你在放屁,對方一開始就表明不合作了而且是有人報警,警察才來處理的對方是討債公司的,態度會ok配合
jwlin222 wrote:當大家在討論警察對那...(恕刪) 殺人犯的確是有人權的!但如果你是警察人員或你身邊有人是那真的可以去瞭解看看警察自己在工作領域中的警察人權又有哪些?現在特考班都開放了、基特也開了警察的工作應該不神秘了...去瞭解看看吧!如果這樣子開槍還是太超過了那我不知道當警察被侵犯到什麼程度才能使用警械呢?誰能很具體的說呢?如果你是當事人,你要等人家先打你一巴掌再還手嗎?警察工作自己不警覺一點誰知道你還能不能回隊部簽退呢?不管影片中的警察是警校正期或特考班我都給他很正面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