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已有提到 : 大家都不認為老婆婆對 這沒問題
不過警察做到如此 確實有需要檢討一下 ...
不過''如果''在合法的範圍內 我想就沒問題
這樣做看起來確實很過分 但如果合法 是法律的問題
警察這麼做僅僅是有些令人出乎意料 畢竟是法律授予的

頂多因輿論、良知 道道歉我想是合理的
至於議員 ... 我是不太懂出來是要怎樣 ...
民意代表常常做出這種影響行政進行之事 明顯就不照程規矩來
民意代表要監督不是用這種管道施壓 而是看是修法 亦或是在開會時檢討
民意代表沒有行政權吧 ? 怎麼老是看到民代干預行政的新聞
這種作為跟流氓沒什麼兩樣吧 ?(頂多是文雅點
至於拿出來講的比例原則 ...
老實說 黑白掛勾這也常見吧
今天他沒這個(後台) 他也不敢做違法(飆車 etc)
在行政(執法)人員的地位上
警察是最低的(沒什麼政經地位吧 ?)
要撼動上面的 有可能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