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zmoi wrote:
支持正版尊重智財=無限上綱?
我沒說過的話請勿栽贓!
另,要指責我之前,請先看我回覆的對象口出何言~
搞清楚狀況再回覆
我回應的就是專利過期可不可以抄啊?
學名藥不就是在抄過期專利?
miro13 wrote:
引言 2009-03-30 14:26 by miro13
[deleted]
但是現在量產版本在改良的結構上是有專利的
也就是說如果仿版仿的是 3.0 以前的版本
進來應該不會被抓
但是仿版直接跳過舊版仿最新的
踩到多項專利
甚至有的連名稱商標都仿了
只能說除了品質
看起來幾乎無法分辨
不過也因為車型太特殊
很容易引起注意特別去看是不是仿品
三角車架的專利確實已經過期很久,這在現有智權法規的體系下,
三角車架的技術已經成為公共財。
其他後續改良的部分永祺也有投入專利申請,
但問題很大,永祺申請的幾乎是新型專利,
而且在已經有潛在的侵權行為下,永祺似乎沒針對這些專利請求IPO做出技術報告,
這在進了智權法院之後,很容易被法官裁定可專利性未明,暫時中止審理。
左岸版真正該死的是搞一個跟原廠近似的商標,
這已經明顯惡意侵權,對於永祺而言這是最容易發動法律行為的部分,
商標侵權在我國仍要負擔刑事責任,而且是公訴罪,可以由檢警主動以公權力介入,
(專利侵權為純民事糾紛,得自己舉證、提擔保進行假扣押、找律師打民事訴訟)
其實永祺只要幾通電話向保智大隊檢舉,網拍甚至購物台上賣左岸版的就準備皮皮剉,
但前提是,這些左岸版都不要命貼上一個很接近"Strida"的商標。
個人感覺,永祺的法務在這方面實在不夠用心....
還有這次銷毀的新聞,個人是很好奇,是基於哪一個單位的命令進行銷毀?
如果是針對商標專利品,海關只有查扣權限(擋下進出口),應該沒有銷毀權限,
海關只有協助保全證據的權限(這些侵權品都是證據),待法院裁定侵權之後才有強制銷毀命令,
但新聞中永祺的說法似乎是法律行動才剛發動。
個人懷疑是進口名目有問題成為未稅走私品,才被海關擋下來銷毀,跟智權無關....

,像"小孩子"一樣.還動不動就發怒
!又沒有要找妳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