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由本人處理 請01民眾不要插手 謝謝

看來茶茶躲起來了,到現在都沒出聲音!
夠了拉 ,我的F5按鈕一直按

沒有時間去抽煙,也沒有去吃下午茶

就再按F5......
lex_0011 wrote:
同意這位大大說的!所...(恕刪)



我用的是家人在家裡電腦上的帳號喔,我不想捲入戰火


#弟
1.無不良嗜好,硬要說的話...嗜睡 2.做啥事都慢慢來...
先去7-11一下好了~~~
等等在一口氣來看案情發展~~~

F5按的好累!
=SWEETY= wrote:
沒有換回來 只...(恕刪)


我知道今天一開始是這張(灰衣服),
但我剛剛怎麼看到有紅色衣服的頭像
莫非我看錯人了!? 不可能阿


不管如何!? S姐(妹)?
你負責呈現美美的照片就好
總算跟上大家了
大家的速度有夠快的...
=SWEETY= wrote:
不知道那些會很怪...(恕刪)


噓........不奇怪不奇怪........

乖喔!繼續看戲喔!(摸摸頭............)

少在那邊囉哩叭嗦...你以為你是牧羊犬嗎...凸

lex_0011 wrote:

同意這位大大說的!
所以我想這不會是確切位置

只不過.....


會員vicki4320001
是不是無端被拉上戰線的啊?
他/她的發文IP都是在台北......

PS.也許我查的方法不對 該會員好像發文內容都是在台南


大大,罰你整棟重看一遍




坐北潮男 wrote:
我受夠了整起案件潮男...(恕刪)


你還是交出新的表妹照片吧!!!包括那群朋友的.......潮男大
如果茶茶要告
用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警察不受理你上來po大家會幫你爭取公義的
不過要知道喔...有一種東西叫我誣告罪
呵呵呵~不過你未成年應該不太怕吧



ps潮大昨天po的照片很讚喔!
果然有擔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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