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ll wrote:這真是堪稱歷史性的一刻........按照往例,這篇應該要依版規『13. 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同樣一篇文章,從會員跟官方角度發起,所得到的回應跟下場,很可能有截然不同的結局。什麼叫做版規?值得大家一起思考。...(恕刪) 嗯!!這篇LDS到此真的是該回報了, 不過, 丟到資源回收桶真的是可惜, 應該移文到"站務討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