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類似遭遇, 不過我的狀況是很簡單, 可是更離譜.
有一個帳戶被盜開, 看到開戶資料都快昏了, 用的是20年前,因換證已被戶政機關註銷的的身份證,加上開戶的時間剛好在我出國3年期間, 該身份證不是遺失的, 也不是偽造的, 我的確有過那張身份證, 不過我自己都沒有正本,銀行當時不知道怎麼驗證這個身份證正本的, 所以當時銀行根本以影本開戶的,何況我的戶籍資料很清楚的說明了開戶期間我根本不在台灣, 我滿心以為拿了戶籍謄本給銀行看, 他們就會解決我的問題, 自動關閉該帳戶, 結果不是.
我沒有掉過證件, 結果卻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開戶, 銀行很有禮貌地不理我, 叫我去告他, 我想很麻煩耶! 我還要找律師, 一天到晚跑法院, 我也沒要求任何賠償, 沒有民事的問題,所以就將證據寄給金管會銀行局, 請他們監督一下銀行的弊端,以免更多人受害,沒想到越弄越氣, 該單位也叫我去告, 我問他們, 我也沒有要賠償, 難道要我告銀行違反銀行法嗎? 皮球被踢了一年, 真不知道老百姓的權益誰說話? 濫用司法資源, 銀行為什麼以影本開了別人的帳戶, 還要別人去告他, 因為我們是小蝦米, 他們是大鯨魚, 去打官司, 我們要如何去面對他們的律師團, 而銀行局也是衙門一個.
想想我的證件及不在場證明, 都是從政府機關調出來的資料去證明我的無辜, 而銀行說一句, 開戶當時錄影帶已不存在,無法驗證, 金管會就說他們無法辦理, 難道銀行錄影帶沒了, 也是我的責任? 我提供的入出境等資料呢? 冤呀!
銀行有對保權力, 卻不負對保責任, 以20年前的身份證影本就開戶了, 每一個人都有可能遇到被盜開了, 如果你年紀夠大, 請問你記得20年前給過誰 身份證影本嗎? 人都出國也可以被開戶? 真是銀行太亂來了太離譜了, 銀行局和銀行還臉不紅氣不喘的跟你說, 不服就告呀! 那一起官司, 不是金錢時間都又要受損嗎? 而還要面對金控公司的專業律師團, 可是不告, 那個被盜開的帳戶又是不定時炸彈, 因為如要關帳戶, 我就要得認了這的帳戶, 但我真的不知道這個帳戶還有沒有其它非法的事發生, 不想告也不行, 真是, 這是什麼法律, 怎麼都是小老百姓要負責, 這些金控公司真是有權無責.
犯錯不是罪,但是犯了不該犯的,就是該死,或許台銀的行員想提出和解,但是又不積極,也許是公營行庫待久了,凡事都無關緊要,出錯也不會被開除,只是考績是乙,丙等而已......有時該給他們臨門一擊,或許他們才會清醒...




























































































